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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日期:2025-07-07 16:03阅读量: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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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7日至6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青峪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青峪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确保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深入掌握新思想、新理论。二是创新学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并邀请专家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三是成立主题教育学习领导小组,设立专职联络员,拟定学习计划,先后开展集中学习教育6次,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动仓库湾水库项目建设。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四个纳入”“四个一同”范畴。 二是严格会议资料审核,实行“会议纪实五要素”管理,即会议照片、签到表、议题审批单、会议文稿审核、会议材料归档。三是建立“三审三校”机制,完善文稿审核流程,严格遵循“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

3.关于“推动县域水利工程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相关要求。金溪河水库工程已取得永久用地手续,仓库湾水库已完成图斑举证。二是县级分管领导及行业主管部门分别3次带队前往施工单位协调仓库湾水库复工复产事宜。三是采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将水利项目前期审批流程纳入水利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在线操作与全程留痕。仓库湾水库项目已完成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工作,并向县水利局备案。

4.关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经上级党委考察任命1名副总经理,充实了公司领导班子力量。二是修订《部门工作职责》,通过在公司内部进行人员调配的方式,充实薄弱部门的力量,同时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三是公司按程序依规成立工会组织,并开设工会账户。

5.关于“企业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上级党委沟通协调,对驻村第一书记人选进行调整,同时提名1名副总经理(中共党员),以充实支部力量。二是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限清单,在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严格遵循“支部前置研究→经理层决策→董事会审批”的程序。三是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与归档工作,不定期开展会议记录抽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偏差,损害群众利 益行为时有发生方面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时任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履职情况说明,对调离岗位人员要求书面说明履职情况。二是按照国企改革方案,由公司审计委员会代为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实施细则》,明确“四必谈”情形,并将谈心谈话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组织各部门开展自查工作,制定岗位风险清单,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五是对招标评分失误的4名责任人进行谈话。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公司全体职工深入学习相关财务规定,明确报销标准及流程等内容,并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予以调整。二是强化经费审批流程管理,推行“一单五签”的经费审批机制,明晰经费使用审批流程。三是超标准报销费用已全部追缴到位,并对5名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8.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车辆租赁管理制度》,对部分车辆租赁费用已追缴到位。二是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对车辆运营及维修状况实施动态监控。三是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资金支付制度》,明确经费开支标准和报销流程,并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仓库湾水库建设项目征拆滞留资金已全额兑现。五是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目前已盘活部分闲置资产。

9.关于“项目实施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员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二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限清单进行细化,明确事项决策、执行、监督责任主体,保障权力规范运行。三是已函告施工单位,对超额支付部分将在后续工程款支付中扣除,并针对已完工未验收的工程,尽快完善相关资料,组织开展验收等后续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干部队伍建设有 待加强方面

10.关于“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各级职责并签订责任书,构建责任网络。二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的学习、会议记录以及党课资料收集工作,提升其质量与效果。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问题查摆、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取得实效。四是规范党费收缴流程,由党建办具体负责,按月依规收取党费。五是结合理论学习、党费缴纳、发展事项商议等活动,丰富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将主题党日活动列为固定议题。

11.关于“党支部核心作用不凸显,长期未发展党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员发展工作相关政策和流程,提高大家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实行“书记主抓、培养联系人包干”,专题研究党员发展工作。三是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12.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员工管理办法》,实行招聘“三重监督”机制,将内部监督、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是指定综合部为人事管理部门,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员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动态更新、终身负责”管理。三是借用人员已按期返回原部门开展工作。

四、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方面

13.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仍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外部董事制度,经上级党委考察任命3名外部董事,强化决策监督制衡机制。二是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邀请县发改局专家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并对3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7-7223345;邮政地址:通江县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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