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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日期:2025-07-07 16:01阅读量: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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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7日至7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8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碎片化’学习、‘短平快’学习较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经常”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专题会等的重要学习内容,明确了个人自学的具体篇章书目。二是完善了《2024年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通过“收看直播现场学、跟进上级实时学、班子成员带头学”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扩大会、专题党课、主题教育、党纪学习等,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发言9次,干部职工发言6次,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和分析研判会3次,党纪专题学习5次,干部职工在学习中不断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三是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县委系列全会精神,聚焦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基层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工作措施,解剖滞后事项,实行现场验靶、现场交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的具体举措。2024年形成督查通报12期、督查专报10期、工作通报9期、督办通知7期、提示函4期,办结回复56件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的重点问题线索,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二、履行县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有差距方面

2.关于“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十四届县委历次全会、县委常委会议定事项,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交办事项任务清单梳理不及时、不全面,未适时进行跟踪督办”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撤销了县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充分发挥目标管理和督查的统筹、揽总作用,在市对县年度考核中连续获得“一等奖”。二是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担当,将目标管理和目标督查作为一个整体,目标分解和督查不脱钩,形成工作闭环,股室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撑、相互联动形成合力。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在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召开后,组织专人对县委全会议定事项进行梳理细化,形成了任务清单,印发到县级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积极协助县委办、县政府办,建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工作任务清单。四是统筹安排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人员和县委大督查组成员及时对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决定、议定事项和领导指示、交办事项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并形成专报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3.关于“大督查机制不够健全、大督查氛围还未形成”的整改情况。一是精简优化年度督查计划与备案事项,2024年比2023年减少了7项。二是对纳入计划备案管理的常规督查事项,由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统筹揽总,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尽量避免多头督查、扎堆督查。三是县委、县政府重点安排及主要领导专题交办的或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督查的事项及时派员参与,全力协助好各环节工作。四是对行业特征明显、专业性强的督查事项由主管部门负主责,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重点进行协调联络工作。五是通过“先锋课堂”和专项督查前业务培训,深入行业主管部门学习业务知识等,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确保督查工作高质高效。

三、落实目标绩效管理职责有差距方面

4.关于“对目标绩效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落实考核内容删繁就简、突出重点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的通知》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对2023年开展的各类考核事项进行了清理,重新构建了2024年度乡镇(街道、高明新区)、县级部门、驻通单位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二是对村社的考核,2023年全县有7个乡镇对村社进行了考核,按照省上要求鼓励对村社不考核或创新考核方式,经征求相关乡镇意见,清理规范后全部取消考核。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全县2024年度乡镇(街道、高明新区)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总分100分,指标99个,党建引领指标32个16分,高质量发展成效指标67个84分。党群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总分100分,指标88个。政府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总分100分,指标140个。驻通单位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总分100分,指标56个。

5.关于“对目标考核牵头部门工作监督指导不够有力,目标绩效评估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的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召开了全县目标运行调度会,对省市目标滞后事项进行了分析研判。二是2024年11月召开了精简优化基层考核工作相关业务培训会,对2023年度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考核事项清理及2024年度考核办法、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制定重构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2024年12月召开了全县精简优化基层考核工作培训会,对制定2024年考核指标及计分规则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根据县委主要领导指示,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定期与不定期到目标考核牵头部门进行督促指导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研判存在扣分风险的事项,对推进滞后事项点对点提示县级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进一步提升了目标绩效评估质效。

四、履行督查督办职责不够有力方面

6.关于“部分专项督查前期培训不扎实”的整改情况。通过“先锋课堂”和督查前专项业务培训,以及走访部门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督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7.关于“督查重点不够突出,发现问题缺乏深度,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督查的权威性、严肃性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要求及各部门报备督查计划,印发了《2024年重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并报省、市备案。二是按照基层减负要求,严格按照督查计划适时进行督查,紧盯市县重点推进的化工园区公辅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蹲点督导。三是紧盯环保问题重点关注的生态修复问题整改工作,周末或晚上暗访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四是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驻村帮扶工作会同县纪委监委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暗访督导,纳入县委调度会通报,对典型的问题纳入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五是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全县通报并报县级分管领导,重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共形成督查通报8期有3期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特别是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重点帮扶县监测评价中,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安排落实专人全过程全覆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轮次,参与推动整改国省反馈和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现场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和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五、指导部门、乡镇内部目标绩效考核评估不够有力方面

8.关于“对全县乡镇、部门内部绩效评估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专题研究少、业务培训少,致使一些单位目标绩效管理缺乏专业力量指导,部分党员干部目标意识不强,未能通过目标绩效考核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调度会、业务培训会等方式研究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内部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提升单位内部目标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定期与不定期到目标考核牵头部门进行督促指导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研判存在扣分风险的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推进建议。三是及时沟通掌握市对县目标监测研判情况,在第一时间提示预警到相关县级分管领导和县级责任部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弥补短板弱项,消除扣分风险,争取加分优势。四是2024年10月印发了《2024年度县内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及框架体系》,要求各部门、乡镇(街道)再次制定单位内部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方案,适当拉开档次,杜绝平均分配,从而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五是将县内考核结果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等的重要依据。

六、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方面

9.关于“对财经纪律重视程度不够,在政策执行、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审核等方面还不够严谨细致”的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先锋课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规定》《关于严格执行差旅费相关规定》,加强对财经纪律、财务要求、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掌握相关纪律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业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三是清查核对违规发放的法定假日值班补助,已足额收回资金并退缴至单位基本账户;已全面自查并补充完善接待费相关附件,完成会计核算分录更正工作;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报销审核把关。

七、一些干部缺乏斗争精神方面

10.关于“对目标绩效评估督查和督查工作的斗争性认识不足,存在不愿得罪人的思想,在督查中抹不开情面,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敢较真’的勇气不足、‘敢碰硬’的底气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先锋课堂”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督查人员工作责任感和专业素养,强化督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二是通报、专报或提示函中,直面问题,见人见事见单位,不回避不遮掩。三是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县级分管领导,进一步传导整改压力,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四是将县应急管理局向学校、教师分配与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强制推广政务APP,作为为基层减负反面典型案例上报市减负办,在全市进行通报。

八、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方面

11.关于“对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的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鲜明导向,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加强对组织生活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党员对组织生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支部委员会7次,党员大会3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三是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职责完善了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了“宣讲全会精神助力乡村发展”“协助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入户宣讲政策、提升群众满意度”“铭记历史、勿忘国殇”等12次主题党日活动。

1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不鲜明,活动形式单一,作用效果没有充分凸显”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了“三会一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个人自学内容,确保党员组织生活规范有序、保质保量。二是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推进“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载体、形式、手段的创新,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利用先锋课堂开展了远程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持续为“三会一课”注入学习动能,让党员的党内生活提质增效。三是提升党员服务意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帮扶工作及开展督查工作等契机,推动县住建局为全县367个行政村增设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推动乡镇200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进行避险搬迁安置等,提升了“三会一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方面

13.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缺乏原则性和斗争性,辣味不足,不能真正触及问题实质”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类重点群体”全覆盖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深入全面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谈心谈话覆盖全体干部职工11人。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题会和分析研判会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3次,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支部书记对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和生活开展了廉政谈话。二是在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正视问题,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首先发言,创造严肃认真的氛围,每个党员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好组织生活会。三是将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同志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相互之间提出的问题分类建立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一名支部委员盯着改,支部书记定期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真正把整改实效作为坚定全体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7231852;邮政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东街61号;电子邮箱:1851106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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