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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兴隆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县委巡察办日期:2023-09-13 14:41阅读量: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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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兴隆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兴隆镇党委书记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组长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就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兴隆镇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巡察是巡视在基层的延伸,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县委一直高度重视。开展巡察监督,是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是全面从严治党、锻造过硬队伍的重要举措,是顺应群众期待、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兴隆镇党委及党员干部务必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巡察思想的学习,深刻领会本次巡察监督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全面配合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本次巡察将紧扣“四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兴隆镇党委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着重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短板弱项,着力推动解决不会为、不善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督促兴隆镇党委和党员干部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推动兴隆镇党委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一县三地”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兴隆镇党委书记作了表态发言。

巡察期间开设专门信访电话:13778783404,受理电话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开通电子邮箱:xcb13778783404@163.com,并在兴隆镇政府办公楼设置意见箱。按照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兴隆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片区纪工委负责人、兴隆镇党政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兴隆镇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代表、辖区“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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