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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日期:2023-06-07 16:02阅读量: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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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2月24日至3月22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权威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好的问题。县残联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内控管理制度》,讨论修订了《中共通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通过制度落实,党组议事内容、议事程序更加规范。二是针对党组班子原则性不足的问题。县纪委对原任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三名同志进行了集中口头提醒谈话,党组书记、理事长向县纪委进行了书面检讨。县残联党组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业务人员向县残联党组作了书面检查。三是针对党组决策力弱化的问题。县残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由党组班子成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严格程序流程,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相关制度规定和开展了对全体职工谈心谈话,明确要求重大人事、资金等大事要事,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事,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此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思想教育抓常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县残联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 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方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做细做实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针对抓日常教育不力的问题。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对学习内容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对业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县残联党组结合上级要求和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了《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明确规定每月按时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采用中心组学习专用笔记本记录学习内容,并做好签到考勤,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同志,要向主要负责人履行好请假手续。三是针对抓日常督促不严的问题。县残联党组责令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人向县残联党组作了书面情况说明,并就今后工作作出明确表态。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对业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深刻认识问题存在的原因,认真反思及时整改,并研究制定了《县残联干部职工大会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将会议、学习、培训等逐项细分量化,确保相关事项规范运行。此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完成任务搞变通的问题。县残联党组召开了巡察反馈的关于无障碍改造问题的整改工作推进会,业务人员对2020年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并研究制定了《关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期间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行规划。2022年无障碍改造项目通过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认筛查机构,由机构入户对申请改造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实地踏勘和精准规划,残疾人家庭很满意并签字确认。二是针对落实政策打折扣的问题。党组召开了无障碍改造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业务人员对2018年无障碍改造的验收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对当时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三是针对政策兑现不精准的问题。根据省残联《关于明确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使用范围的通知》精神,未对残疾人灵活就业年龄做出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且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均可享受灵活就业补贴”,故2021年及之前有7人超60周岁领取居家灵活就业补贴符合政策要求。根据省残联《关于继续做好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对残疾人灵活就业对象年龄做了明确规定: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2022年开始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资金我们严格按照就业年龄段实施。按照省残联关于印发《关于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残办〔2018〕108号)文件精神,“对残疾人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包括从事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和一定规模的农村种养殖业等,可申请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灵活就业补贴”,故反馈指出的24人连续两年,8人连续三年领取居家灵活就业补贴符合政策要求。四是针对工作质效不达标的问题。县残联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会上业务人员对2019年、2020年假肢装配情况进行说明,同时从2022年起根据市残联下达的目标任务,由专业人员采取集中或入户的方式对假肢需求人员进行现场评估、筛查、取型,再由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组成专班,对假肢适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回访。此项已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落实培训职责不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受影响”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培训全覆盖还不到位的问题。县残联印发了《关于印发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对培训对象、条件、标准等进行了细化,并明确规定,已经培训过的乡镇原则上两年内不再实施培训,重点对未培训过的乡镇实施残疾人培训。2022年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分别在铁溪、瓦室、沙溪、春在、杨柏等5个乡镇举办了10场次,提升了培训的覆盖率,占全县33个乡镇的48.5%。二是针对培训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县残联向至诚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2年巡察反馈问题调查核实的函》,并委派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三名同志前往至诚镇调查核实,通过与镇长及镇残联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并对2018年财务情况进行了查看,2018年残联未给至诚镇下达残疾人培训业务。三是针对培训对象不精准的问题。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与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核实,培训机构退回了350元培训费用,培训学员退回了100元误工补贴。通过对相关同志参加两项不同内容的技能培训进行核实,系在8月30日至9月5日和9月28日至10月4日参加了两项培训属实,经请示市残联相关领导,在不同时间段,同一人可以参加1-2项技能培训,符合政策要求。关于2位同志在同一时间段参加培训并领取补助的问题。经核实:2021年一位同志参加了8月30日至9月5日的家政服务培训,未参加同一时段的厨艺培训;另一位同志参加了8月30日至9月5日的厨艺培训,未参加同一时段的家政服务培训。松溪乡参训49人,其中有29人由家属代训,经核实,其中有28人由家属代训,根据四川省残联等10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未对残疾人培训(代训)人员作明确规定。从2021年起根据中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残疾人代训人员做了明确规定。此项已整改。

5.关于“落实排查职责不力,残疾人实际需求保障受影响”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残疾人辅具需求摸排工作不实的问题。县残联党组书记对分管康复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辅具发放的业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要求对集中申请辅具的乡镇进行抽样核实,确保辅具适配精准。同时研究制定了《通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通江县“十四五”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辅具适配流程和具体要求,并在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期间印制了《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服务指南》进行了宣传,分管领导及康复工作业务人员到铁佛镇,至诚镇、兴隆镇对残疾人基本辅具需求进行入户调研并进行满意度回访。二是针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助发放的前期筛查工作未开展的问题。党组召开了无障碍改造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业务人员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助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并研究印发了《关于2022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实施方案》,业务人员通过微信群发文通知到各乡镇,2022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从宣传、申请、基础资料到筛查、核实、公示、上报、发放每个环节都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三是针对前期排查不精准的问题。通过查阅某同志2018年无障碍改造的验收资料,在规划表和验收表中没有护栏,通过对兴隆镇有关同志进行走访核实发现,虽安装有护栏八米,但不是残联进行的无障碍改造项目做的。业务人员在无障碍改造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对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2022年无障碍改造项目,通过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认筛查机构,由机构入户对申请改造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实地踏勘和精准规划,残疾人家庭很满意并签字确认,达到精准排查。此项已整改。

6.关于“落实督查职责不力,残疾服务质效受影响”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残疾证注销不及时,工作推动缓慢的问题。县残联印发了《关于开展残疾人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残疾人证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县纪委牵头会同残联等相关部门到全县各乡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残疾人迁出只需按迁出处理,未及时迁出的在平台予以冻结,不能注销处理,注销后残疾人在一年内无法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后可到残联申请换领。二是针对辅具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县残联党组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基本辅具适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党组书记对分管康复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辅具发放的业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函告板桥镇、唱歌镇、至诚镇,要求对代领辅具发放不及时的问题进行说明,现已将滞留的辅具按质按量发放到残疾人手中,分管领导组织业务人员、辅具适配专业人员及乡镇残联理事长对辅具发放情况进行入户回访核实。三是针对残疾人慰问资金发放滞缓,运用效果不佳的问题。县残联向兴隆、麻石、龙凤场、洪口、新场、陈河等乡镇印发了《关于2022年巡察反馈残疾人春节慰问资金发放滞缓问题调查整改的函》,要求务必在9月底之前将春节慰问资金发放至残疾人手中,同时将发放花名册及打款凭据经乡镇领导审批后报县残联财务股。分管财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通过电话核实和深入有关乡镇进行实地走访核查等方式,对涉及乡镇残疾人春节慰问资金发放问题进行了抽样核实,所涉及的乡镇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此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坚守工作底线不力,残疾人权益维护受影响”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信访工作不深入的问题。县残联组织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力确保群众满意。党组书记、理事长对负责分管信访工作的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和信访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责令其深刻汲取教训,务实信访工作,严格请示汇报和签批落实,确保信访工作让群众满意,截止目前共化解12345平台咨询和电话咨询残疾人证办理、政策咨询等信访诉求10余件。二是针对宣传助学政策力度不够的问题。在2022年残疾人业务工作会暨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上,分管领导对2022年“圆梦助学工程”工作作了专题安排部署,在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之际,县残联印制了《通江县残疾人惠民政策服务指南》,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并在全县结对帮扶视频培训会上县残联副理事长对残疾人相关惠民政策再次作了专题业务培训,同时对巡察反馈相关人员对此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进行了走访核实,镇村干部采取现场打电话的方式,再次对该项政策进行了宣讲。三是针对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经财务人员和当时帮扶村支两委进行了核实,通江县沙溪镇大井坝村签字并加盖公章。此项已整改。

8.关于“落实风险防控职责不力,党员干部形象受影响”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套取资金,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现象的问题。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和财务工作流程到具体人、具体事,要求严格执行“一单三签”制度,做到账实相符,坚决避免和杜绝审签混乱、账实不符,严防假账、虚账。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相关人员向县残联党组进行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针对2021年无障碍改造项目,公司未按合同要求的问题。通过查阅2021年家庭无障碍改造资料和文件,最初的造价,中间的招标价和最后的结算价都没有提高。在巡察反馈无障碍改造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上,业务人员对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2022年无障碍改造项目,首先申请了财政评审专门控制价格,再通过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认筛查机构,由机构入户对申请改造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实地踏勘和精准规划,残疾人家庭很满意并签字确认,达到精准排查,严格按规划内容施工,准确按实地测量来验收。三是针对残联党组在残疾证办理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抽查核实不力的问题。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残疾人证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县纪委监委牵头深入乡镇督促残疾人证清理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到期换证1041人,注销残疾人证1566人。同时县残联印制了《残疾人证办理服务指南》,建立县乡村社网格化宣传网络,进一步加大残疾人证办理政策的宣传力度。此项已整改。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干部均作了个人剖析和撰写了心得体会,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与涪阳镇武学堂村到王坪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活动。二是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真实的问题。支部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支部书记对业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2022年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目前已经组织召开每季度支部大会5次,支部委员会议11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三是针对民主生活缺“辣味”的问题。在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相互进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坦诚相待,相互实事求是地指出了缺点和问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辣味”十足和“团结—批评—团结”目的。在民主生活会上,个别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材料在网络上抄袭的情况作了检视剖析,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已坚决整改。四是针对民主评议走过场的问题。支部建立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了评议流程。对时任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对支部宣传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针对会议召开不严肃的问题。残联党组对时任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政治生活制度,做到会前确定好议题,明确参会主体,列席人员,支部书记必须把好制度关口,同时支部班子成员进行了自我剖析和深刻反思。此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关于“对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的问题。县残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2018年巡察反馈问题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也未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班子检视内容进行深入剖析。讨论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细化县残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到位。针对反馈慰问支出无明细附件,无领取人签字等问题,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组织专人对2018年以来记账凭证附件进行梳理,查漏补缺,确保财务资料的规范完整。二是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消极应付的问题。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到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调研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康复中心运转情况,党组书记、理事长专题就残保金增收入库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函告县税务局,要求对历欠残保金的单位和企业及时补缴残保金,确保残保金征收到位,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认真做好残疾人安置认定工作,让征收主体税务部门有第一手完整的征收依据。三是针对专项检查反馈问题虚假整改的问题。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要求退回资金。此项已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7221512;邮政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南街1号;电子邮件5633587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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