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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红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日期:2023-06-07 15:52阅读量: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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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6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红峰国投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巡察反馈的3大类16个问题,通过立巡立改、限时整改,目前已全面完成,部分内容需长期坚持,并且建立和完善了长效机制。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加强企业管理落实国有企业改革部署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性不强、深入性不够,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把学习《关于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9月15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二是集团党委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国企改革部署,持续深化集团改革重组,按时间节点完成集团改革工作:2022年6月30日前,已完成《通江县红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起草、报审工作;2022年 8月31日前,已完成红峰国投集团公司组建、子公司设立、重组、划转、注销等工作;目前正在加速完成遗留问题处理、债权债务交割、人员安置分流、离任审计等相关工作。三是运用金融工具,利用省市县金融资源,筹集低成本长期限的债权资金,用于置换和化解高成本短期限债务,优化债务结构,按年、季、月滚动报告债务情况,做到提前谋划,防范债务风险有序化解存量债务,2022年全年化解债务3.56亿元。截止目前,红峰国投集团未出现债务违约现象。

2.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县属国企改革成立集团党委,充实党委班子完善职能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定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四个纳入”。二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结合国投集团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安排12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大中心组成员研讨交流发言,提高质量把关力度,推动中心组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三是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国投集团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党员、职工培训的第一堂课。四是制定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制度、建立企业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网络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确保意识形态正确导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五是集团党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并成立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指导组,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六是加强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审签流程和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3.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与法人治理不协调、不统一,党的领导作用较为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今年7月集团公司改革重组,同步成立了集团党委、集团纪委、1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优化2个党组织,党组织实现集团全覆盖,党建入章100%。二是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理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三是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执行董事)由一人担任。四是坚持党对国投集团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4.推进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二是制定《公司改革重组方案》,优化资源配置,明确主责主业。三是配合县国资委完成董监事会改革。四是修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办法》。五是健全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会组织。六是聚焦公司主责主业及职能定位,增强主营业务,开发核心业务,提高竞争力,围绕“后发赶超跨越”为主题,着力构建“一资、两水、三服”的核心业务体系。七是调整职能部门,拟定《项目管理办法》,编制《项目自主实施方案》。

5.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建立健全制度,压实管理责任,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纳入企业负责人考核,加强问责力度。一是根据《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川国资委〔2018〕18号)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根据地理位置、人口流量、周边营商环境等划分ABCD类资产,完善《国有资产优劣等级划分细则》。三是通过自主经营、公开租赁、公开处置、抵押以及对未形成市场价值的资产采用“一资产一策略”等多种方式,加大闲置资产租赁,盘活国有资产,实现经营性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会同法律顾问,制定国有资产遗留问题整改清单,落实专人专项办理,对划而不转、划而不交、长期占用类,协调相关主管单位解决;对强占强租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五是纪检和监察审计部要制定纪检监察和审计计划,对公司资产运营开展专项纪检监察及内部审计。

6.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总结已完工项目并拟定项目管理办法,杜绝新建项目采用承包责任制。二是在建项目调整实施方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劳务、特种分包作业,建设主材由公司自行采购。三是新开工项目自主实施;四是调整粮建司组织架构,增设物资采购部、市场拓展部、成本合约部,加强项目自主实施,杜绝违规分包及转包现象再发生。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重点领域监督管理薄弱方面

7.夯筑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准则条例,集体收看警示教育片、书记上廉洁党课,驰而不息加强教育监督,坚决抵制“四风”,推动干部作风根本转变。二是组织开展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业务培训,统筹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强化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严肃惩治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问题,严格追责问责。三是落实党委班子成员联系下属子公司的有关管理要求,分片分领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提醒谈话和教育引导,筑牢廉洁防线。四是粮建司退回随工资一起发放的交通补贴100元/月/人,合计12600元。

  8.内部监督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内容、岗位职责;二是建立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协调机制;三是按程序招聘1名审计工作人员,充实内部监督力量;四是制定2023年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计划。

9.财税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财税政策及棚户区改造业务实质,主动对接相关单位,积极思谋,合法合规解决有关涉税问题,化解涉税风险;二是严格执行财税政策,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三是向主管部门主动报告公司有关涉税风险事宜。

10.会计核算不规范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行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处理。二是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升专业技术素养,有效促进财务工作。

11.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国资委党委“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对红峰国投集团公司在编党员干部关于八项规定、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建立国投集团关于八项规定、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等方面举报机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史党性教育等方式,深入开展“五粮春”系列案以案促改工作。四是以廉政文化促进约束规范,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王坪烈士陵园、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进行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承诺践诺、现场党史党性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4次,覆盖集团党员职工70余人。五是结合今年巡察反馈,对粮建司财务部、红峰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部进行戒勉谈话2次。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到位,党建工作较为虚化方面

12.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执行党建责任制,严格按照集团党委班子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党委牵头揽总,定期研究国投集团党建工作,将党建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分工责任,深入公司部室、联系子公司开展党建工作指导、检查。二是学习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员教育管理条例》,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完善党委会、董事会、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35个,其中:党委会制度20个、财务管理制度13个、薪酬管理制度2个。并将子公司贯彻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四是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对照国有企业党委建设“六有”标准,进一步完善集团党委及各党支部阵地建设。

13.思想政治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等,引导集团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制定“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坚定历史自信,坚持不懈把党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等7个方面13项措施,持续巩固教育成果。三是突出坚定历史自信,持续深化“四史”教育,集团党委在9月30日,对“四个历史时期”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党委书记围绕“四史”上专题党课。四是牢记初心使命,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①帮助城区居民解决外部下水道长年不通和用水难等问题;②因疫情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约107万元。③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红峰国投集团主体帮扶责任:为帮扶村农户解决春耕物资、参与“金秋圆梦.慈善助学”活动,鼓励职工消费扶贫,帮助销售农副产品,增加农户收入。五是推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化长效化,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达到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14.基层组织建设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国企改革与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同步实施,集团及各子公司已按程序成立党组织并配齐(党委)党支部班子。县红峰管理公司法人不再由母公司董事长兼任,分公司经理长期空缺已整改。二是在集团党委领导下,有计划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员结构,注重在子公司、生产经营一线、技术骨干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做到成熟1个,发展1个。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党建业务脱产培训不少于3天。四是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督促粮建司将已退休、离职的4名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出红峰国投公司机关支部。五是着力改变党建工作空心化,以“五破五立”为主线,全面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党建促发展,树立红峰国投集团公司作风建设新风貌。六是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年轻优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国有企业党务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双向培养”;依托市县“人才引进”平台积极选聘综合管理型、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到国投集团任职。

15.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集团党委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全面落实“一把手”抓人才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员工招录用管理办法》,明确员工选聘标准和程序。三是员工选聘必须通过党组织会议前置研究和董事会审议后上报县国资委审批,严格按选聘公告开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公共媒体对外发布选聘相关信息。四是邀请国资委、公司监事会和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监督,确保选聘工作全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五是聚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搭建人才跟踪培养、成长历练的平台,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素质人才积极性。

16.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支出的问题整改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厘清与高明新区管委会的往来,找到差异的原因并妥善处理。二是积极钻研政策,及时调整,已将该类资产列入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入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红峰国投集团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7-7211391;电子邮箱:396458152 @qq.com.通讯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B栋3楼,邮编63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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