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21-03-15 16:56阅读量:11232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6月16日至8月1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9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县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四个方面15个突出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部署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亚敏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通人社党组发〔2020〕4号),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责任清单,将问题分解细化,明确到人,各责任人对标对表、盯紧抓实,立即改、高效改、认真改、坚决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问题整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我局及时印发了《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通人社党组发〔2020〕5号),全面研究梳理巡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步骤和阶段,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和相关责任人主动认领,加强整改,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三)强化监督问责。全面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整改进度,并做好督办工作,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敷衍整改、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整改工作的成效。

(四)强化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9项制度,居保局完善《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就业局完善《内控制度》等2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用长效机制保证长期效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要求干部职工通过会议集中学、个人主动学、研讨深入学、结合业务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收到反馈以来,我局多次利用干部职工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通过学习强国进行网络学习,局机关43名干部职工参与学习,学习积分全部超过10000分。二是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对学习成果开展不定期检查,杜绝形式主义。每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都会组织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进行集中学习。三是在日常工作开展中,注重学用结合。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加强运用理论学习成果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的能力。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局党组成员任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局意识形态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手里有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和运用,进一步加深对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意识形态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利用各种学习和工作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条例,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日常宣传教育管理。三是不断探索新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

3.针对“履职尽责有差距,政策执行存在‘灯下黑’”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干部职工敢于担当的能力和素质。二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干部职工行为,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确保履职尽责到位。三是开展人社系统“灯下黑”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各种选择执行政策、违反人事纪律等问题。开展聘用临时人员清理,规范临聘人员招聘程序,对确因工作需要聘用临时人员的,实行临时聘用人员报批制度。

4.针对“就业资金使用不精准,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就业项目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对已完成的就业项目进行核查,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责令实施单位进行整改提升。二是对今后申报的就业项目,一律进行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不予安排就业专项资金。三是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严格资金支付管理,严禁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做到专款专用。四是在工作中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机关日常费用,减少财政支出,严防将就业资金用于弥补机关日常经费。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会议资料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现象突出”的问题。一是扎扎实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针对意见反馈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完善会议签到表、图片等资料。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经办机构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个别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纠偏,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针对意见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原因,抓好整改。二是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学习、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做到令行禁止,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三是开展违规发放补贴报销清理活动,对系统干部职工奖励、津贴、福利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清理发现,局机关存在差旅费超预算,社保局存在租车费重复报账,就业局、机保局、居保局、社保局存在超次数、无公函、三单不齐、接待票据不规范、公务接待超预算等现象,涉及责任人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资金已全部追收到位并缴存到专户。四是规范公务支出,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关口,完善“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严控各项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

3.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根据巡察提出的问题,逐条学习核实相关规定、制度和文件,找准问题症结,立行立改。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差旅费报销附件不齐、票据不规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重复报销差旅费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相关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执行,要求职工办理公务卡结算支出费用,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审批和报销,要求相关责任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二是强化财经纪律管理,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规矩意识,严把发票审核关,资金支付关,严格按程序办事,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入账,不报销。三是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对资金支付既进行静态监督又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防范廉政风险。

4.针对“执行上级政策和要求不坚决、打折扣”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作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奖励政策。二是清理违规发放的职工奖励工资,严格按政策发放职工福利,对违规发放的部分予以退回。新招职工13月奖励工资发放不精准问题已完成整改,3人已全部退回违规发放奖励工资。三是强化职工个人单位借款管理,对长期借款未还的主动催收,对已归还的及时完善核销手续。经核实,就业局一职工在单位借款未归还问题属于信息不准确导致,属误报问题。

5.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够好”的问题。一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对历年项目进行“回头看”核查,对反馈存在问题的就业扶贫示范村项目实施整改提升工程;加强财经纪律监管,坚决杜绝现金支付军转干部年终慰问及困难个案解困资金等类似事情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好,党组织软弱虚化”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强化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党组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全面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党组对人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以政治优势来引领和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党组成员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党组成员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三是把加强学习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载体,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四是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制定考核细则,定期对局党组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2.针对“管党治党松软,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办法、日常管理制度和作风整顿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专题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件,以案为鉴、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三是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管,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调动和保护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个别心态消极的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约谈。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局党组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分管领导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带动下属各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防止责任递减现象。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分工文件,增加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内容。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度,规范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推进廉政谈话经常化,推动“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着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四是对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2020年12月12日,召开通江县人社系统作风纪律建设推进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社保窝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针对“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各级巡察、检查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主动认领,拉出清单,明确整改牵头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情况、整改时限,立行立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刻查找问题根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问题整改进行全程跟踪,整改不到位不结束,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四)在脱贫攻坚方面

1.针对“就业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差距,措施还不力,效果还不够好”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乡镇上报后续就业扶贫项目名单的审核,加大扶贫政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力度,精准识别政策享受对象。二是规范就业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不得用扶贫专项资金为非贫困户发放补贴。三是对前期整改成效不好的劳务品牌培训对象不精准、有重度残疾人和非贫困户领取补贴问题进行“回头看”,追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县人社局向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印发了《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巡查问题整改的通知》(通人社发〔2020〕101号),责令相关培训机构退了错发的职业培训及食宿交通补贴资金。

2.针对“扶贫就业政策执行有偏差,干部履职尽责有差距,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有岗无人、顶替上岗等现象。对反馈的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缺位,履职尽责还有一定差距问题,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督促分管领导加强公益性岗使用管理,确保公益性岗位使用人岗相符。二是成立核查小组对全县乡镇及部门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违规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岗位取消并追回岗位补贴资金,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安全使用。三是严格后续扶贫项目验收程序,验收时查看项目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指标和要求建设,确保精准建设、精准施工,将扶贫项目落到实处。县就业局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和项目清单,对2020年的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涉及项目内容实地查看、逐一丈量、逐一核实,做到了实际与设计内容相符。

三、持续用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持续加强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住规矩底线;更加自觉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节奏不缓、劲头不松,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做到“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保持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根据制定的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持续推进,定期督查,打好持久战。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人社系统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标本兼治”的原则,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权,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持之以恒抓巩固、促提升,为服务和推动全县人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27-7221611

联系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6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