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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铁溪镇委员会 关于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 报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20-09-11 18:26阅读量: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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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至6月13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原朱元乡和铁溪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共反馈5个方面21个问题。铁溪镇党委态度鲜明、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整改。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问题、落实责任、制定方案、研究措施,以严实作风立说立行、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截至目前,对反馈的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个,持续整改1个。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全面有序开展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苟勇任组长,镇长杨舟、党委副书记刘勃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成员、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财政所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0年6月18日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议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解。经多次讨论修订,形成了《铁溪镇关于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方案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脱贫攻坚等五个方面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反馈的问题,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月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牌督战,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担当,务实推动整改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不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来川视察讲话精神,落实省、市、县委会议精神,并做好学习记录。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对《铁溪镇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删除关于撰写报道文章奖励的章节,对违规发放的奖励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财政专户。二是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推进会,对当前形势进行研判,确保整改到位,工作落实到实处;调整铁溪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充人员实力;联合公安机关对村霸地痞进行打击治理;对当前我镇缠访、闹访户进行排查并成立工作专班,并与之见面,争取通过化解矛盾的方式取得群众理解信任。对已经发出的文件全面排查,对抄袭文件予以作废,重新制定符合我镇实际情况的相关文件。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度和党委会议事规则,提高决策执行力,加强和突出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上的领导核心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研究上充分体现民主,认真讨论,详细记录。

4、关于“机关公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公文管理,实行党政办拟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发,党政办统一管理文号并印发文件。

(二)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开展不够好”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合理科学设置教学教案,每月中心组学习至少达到2次以上;二是开展理论教学,每周二或周四开展一次,使全镇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心入脑;三是加强村两委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三会一课”,重点指导村两委干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学习。

6.关于“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召开每年2次组织生活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接受党员同志的批评,并详细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下发指导性文件、召开推进会、培训会、专题会等手段加强“三会一课”业务培训指导,注重把“三会一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明确每月开展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在原有《基层组织工作手册》的基础上,确实解决“无内容、无方法、无时间”等问题,做到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7.关于“党员意识淡薄,未按规定收取党费”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每年初准确核定党费收缴基数,重新核定2016—2018年镇机关支部党费基数,2019年12月已对2016—2018年未足额交纳或少交党费的事业单位干部重新补齐少交部分,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镇党委统一按时上交党费,党委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季度党费上交县委组织部。

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指导所属党支部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二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有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9、关于“党的思想建设虚化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把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实现了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与推动财政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基层党建各项任务目标紧密结合,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指导到位、学习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0、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责任清单”的内容并抓好落实,确保责任清单“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责”,促进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把落实“两个责任”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半年集中学习讨论一次以上,并将学习研讨情况报上级党委、纪委;在党员活动日或上党课时,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

11、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廉政谈话常态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落实,规范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推动“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着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二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用问责机制倒逼责任制清单的落实。

12、关于“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持续深化“三转”。落实好镇纪委“专编专人”,加快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切实解决监督执纪越位、缺位、错位问题。

13、关于“纪委监督问责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镇纪委职能,履行纪检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股室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提醒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约谈函询和廉洁谈话,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把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自觉性和实效性。

14、关于“违反八项规定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并认真执行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各种审批程序和接待手续。二是按照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范围、标准和规模,确保公务接待合规合理,厉行节约。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5、关于“执行规定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建专班,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协作,对2013年以来应收未收和未足额收缴的进行全面梳理,加大场镇建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收取力度。二是由分管领导牵头,镇社保办负责,对不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返还补贴和非贫困户公益性岗位补贴予以全力收缴,并调整补充公益性岗位人员,清退非贫困户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贫困户进入公益性岗位,有效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三是严格按照新民政局相关要求确定困难救助对象及资金标准。

1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无据、借据、领据和过期票据列支使用把关等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二是完善制度,对白条开支金额上限进行明确,所有开支必须清单明细、工程合同等附件齐全。三是每季度组织财政及相关业务单位,对全部项目、所有资金进行一次梳理和检查,对手续完备的、工程验收合格的,确保一个月内将资金拨付到位。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对接做好服务工作,确保相关项目及时验收结算,内页资料收集齐全,惠农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得出去。

17、关于“虚增合同金额套取资金”的问题整改情况。重新审核工程建设资料,成立专班进行验收和决算,对超额列支的工程结算资金追缴镇财政所,并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理。

18、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办法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五)脱贫攻坚方面

19.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乏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部分村“两委”干部进行集中警示约谈,充分认清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二是对标补短,对村“一低五有”和户“一超六有”不达标的责令联系村领导、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共同研判,迅速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两库”建设。三是召开工作研判会,针对县脱贫攻坚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由相关人员承诺整改到位,镇纪委随时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尽责、推诿、阳奉阴违的干部,镇纪委坚决严肃问责追究。

20、关于“脱贫攻坚领域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村级项目的管理和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审核、备案、开标、评标、定标等法定程序;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巴中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通江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内容,并严格执行;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健全审核审批报账制度,对每笔资金报账都要明确规定初查、审核、复核、审批、支付等环节的程序和手续,以及相互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对程序不合规、手续不齐全、未经批准的一律不予报账。三是加强资金使用情况公开,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安全、廉洁。

三、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标本兼治,推进常态长效

(一)坚守目标导向,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和抓铁有痕韧劲,继续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定期开展“回头看”,逐项核实,严防反弹回潮,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从问题中反思,倒查制度机制缺陷,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惩防体系,以严明纪律规矩和制度,保证整改取得实效。

(二)担当政治责任,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刚性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把从严管党治党贯彻到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高压态势惩治贪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树牢使命意识,奋力推进党的事业。坚守使命,强化担当,聚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本任务,努力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积极转化为推动铁溪高质量发展的明显成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治标准锻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努力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27-7680001;

联系地址:铁溪镇冉家坝街道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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