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共巴中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8-05-22 11:40阅读量:14579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扣脱贫攻坚这一中心,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及时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中责任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安排、政策落地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一、巴州区三江镇龙门村支部书记王斌扶贫工作推进不力问题。2017年1月至11月,王斌在负责龙门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期间,仅传达会议、宣传政策,未采取具体措施推进龙门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对巴州区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推进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王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恩阳区石城乡烂田垭村支部书记杨代建、村支部委员田文华违规将其本人或亲属纳入危改对象骗取危改补助资金等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杨代建违规将其本人、田文华违规将其母亲纳入危旧房改造对象,并分别领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8500元。同时,杨代建、田文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3月,杨代建、田文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

三、南江县高塔乡工会主任严治强在扶贫项目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并从中收受钱款问题。2017年8月,严治强在担任高塔乡红庙村第一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工程建设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5000元。2018年3月,严治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

四、通江县双泉乡清溪村原支部书记王永东履责不力问题。2016年3月至8月,王永东在担任清溪村支部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确定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队伍,监管失职,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3月,王永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平昌县黑水乡望香村支部书记王德全违规将党员精准扶贫示范项目资金和贫困户增收项目到户资金据为己有问题。2016年12月,王德全将下拨给望香村的党员精准扶贫示范项目资金3500元据为己有;2017年9月,王德全将上级拨付的贫困户增收项目到户资金1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1月,王德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更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夯实主体责任,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既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又要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切实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