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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纪委监委通报7起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9-12-18 11:13阅读量:1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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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芝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彬、上东汇村村主任赵伟违规收取农村建房审批手续费的问题。2015年6月至20166月,在农村住房“三违”清理工作中,杨彬、赵伟违规收取15户村民建房审批手续费共计9293元归个人使用,其中杨彬分得3910元,赵伟分得5383元。20199月,杨彬、赵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还村民。

二、三合乡清水池村党支部书记向思才、村主任郑刚吉套取挪用生态公益林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6年,向思才、郑刚吉(时任村文书)通过编制虚假资料的方式,套取生态公益林、危房改造和茶园建设等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共计16.2056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99月,向思才、郑刚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火炬镇塘村坝村党支部书记杜朝坤、村主任余定恩套取粮食直补资金的问题。2008年至2015年,杜朝坤、余定恩虚增该村集体土地面积,并以村民杜某崇的名义套取粮食直补资金共计6.6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同时杜朝坤、余定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9月,杜朝坤、余定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县公安局高明派出所所长刘江涛违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问题。2013年10月,刘江涛时任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教导员,利用职务便利安排该所户籍民警将其父亲的户籍从铁佛镇尖包岭村迁移到王坪村土地征用户名下,随后以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违规领取养老金共计6万余元。2019年11月,刘江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回。

五、两河口镇二里坝村党支部书记李宗平挪用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8年,李宗平未按要求将该村共计40842元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给村民,挪用于该村社道养护、建设垃圾池等。20199月,李宗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诺水河镇天井坝村文书曾礼成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曾礼成在担任天井坝村村主任和村文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集体开支为由,将53亩退耕还林面积虚报在其本人名下,2003年至2018年冒领补助资金共计0.814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同时曾礼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9月,曾礼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收。

七、广纳镇段家坝村村主任张金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问题。2017年1月,张金仁指使村文书刘某刚编造虚假事由,以劳务支出名义套取资金0.67万元用于村级生活开支和其他不当支出,同时张金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11月,张金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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