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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纪委监委通报8起关于扶贫领域的典型问题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9-12-16 11:11阅读量: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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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松溪乡回龙场村党支部书记易礼军、原村主任闫金文违规确定危改对象的问题。2018年4月至20192月,易礼军、闫金文(时任村主任)未经程序、擅自确定危改对象,导致该村危改对象识别不精准、重复享受危改政策的问题较为严重,同时易礼军、闫金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9月,易礼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闫金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广纳镇高坑坝村原计生专干杜尧、原文书何清国在易地搬迁项目中优亲厚友,党支部书记陈辉、村主任熊德志履职不力的问题。2016年,高坑坝村在实施易地搬迁项目过程中,杜尧(时任党支部书记)、何清国(时任计生专干)优亲厚友,违规将5户村民确定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2017年,陈辉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后,与熊德志在拨付易地搬迁补助资金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同时杜尧、何清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9月,陈辉、熊德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尧、何清国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补助资金已收回。

三、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蒋平和、草池乡武学堂村党支部书记谭敏虚报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2016年至2018年,蒋平和在担任通江县草池乡武学堂村第一书记期间,为让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与谭敏商议后,违规编造该村2016年至2018年集体经济收入的虚假资料并上报。20199月、10月,谭敏、蒋平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杨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贾干才、潘家河村党支部书记纪健违规借用集体资金的问题。2017年12月,贾干才利用协助镇财政所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的便利条件,给纪健、潘家河村村主任杨应国等打招呼,帮助其子违规借用该村集体资金20万元约一年时间。201910月,贾干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11月,纪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借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五、沙溪镇王坪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兆富、原村主任杨永华违规审核和挪用产业互助资金的问题。2010年5月,沙溪镇王坪村集体登记成立“通江县沙溪镇王坪村村级发展互助社”,县财政局先后3次向该互助社拨付资金共计107万元。2012年4月至20181月,时任党支部书记王兆富、时任村主任杨永华违规超范围发放借款累计82万元,将26万余元挪用于该村道路整治等,同时王兆富、杨永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11月,王兆富、杨永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九层乡闫家垭村党支部书记唐华元、村主任蒲文龙清退享受易地搬迁政策对象弄虚作假的问题。2016年,闫家垭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杨某兴确定为享受易地搬迁政策对象,20179月房屋建设完工并入住。201710月,通过系统比对发现杨某兴在诺江镇“明大王府”楼盘购买住房1套,责成村委取消杨某兴贫困户和享受易地搬迁政策资格。唐华元、蒲文龙将杨某兴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指标虚假调至其他村民名下,仍由杨某兴居住易迁房屋并领取补助资金。20199月,唐华元、蒲文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文胜乡王堡山村党支部书记刘洪映违规为其子承揽工程项目的问题。2016年至2018年,刘洪映在未经村“两委”集体研究、未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违规将该村12户村民的易地搬迁房屋建设工程交由其子承建。20199月,刘洪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铁佛镇跑马村党支部书记王勇截留挪用违纪资金的问题。2016年8月,王勇将跑马村自行危改的7户村民采用虚增工程量方式套取的4.75万元补助资金收回后,经与村支“两委”其他干部商议,决定既不按规定上缴财政,也不记入村账,违规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和村集体不当开支。201911月,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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