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31日至12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火炬镇党委及10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为期40天的常规巡察。2025年1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火炬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镇党委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决心直面问题,将巡察视为“政治体检”,强化整改的政治自觉,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镇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动员部署到位。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逐条逐项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扎实推进。镇党委将巡察反馈意见传达至各基层党组织,并强调要正确认识巡察整改、扎实开展巡察整改,为做好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在全镇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全方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镇党委班子全体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指导、督促、监督各办公室、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抓实任务分解,着力真抓实干。坚持问题导向,逐条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采用“五项清单”管理模式,将81个问题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镇纪委和党建办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持立行立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见效。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对一些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群众急难愁盼等方面的问题,建立整改进度定期报告制度,确保整改及时、落实有力。对一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重要部署落实等方面的问题,既注重“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党委书记杨舟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上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最严肃最紧要的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深挖根源,坚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抓整改落实。二是强化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召开2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专题党委(扩大)会、1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并不定期在职工会、党委(扩大)会上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0余次。三是强化督促问效。不断压实责任,对班子成员、联村领导深抓细问,督促各部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责任体系。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巡察反馈:“原苟家坝村4户易迁户不符合政策要求,已拨付到位19.25万元易迁资金”问题,仍有19.25万元未追收;“违规白条列支费用”问题,仍有3.16万元未整改;“原回林乡人民政府挪用专项资金187.5万元用于机关运转支出,且于2019年继续挪用92万元”问题,只归还16万元,下差263.5万元;未整改“原回林乡人民政府挪用专项资金130.3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镇党委政府组织渡水溪村委干部再次梳理了前期催收工作,通过电话通知、上门送达书面通知书方式,与该4户易迁户进行沟通协调、耐心解释,强调资金退回的必要性和合规性。但因农户经济困难,难以筹集资金退回。二是对原回林乡人民政府挪用资金正在逐步归垫,目前已归还16万元,下差263.5万元。三是镇纪委对责任人苟国忠、黄治平、何峰、杜俊蓉4人进行了约谈。
(二)反馈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2.粮食安全重视不够
(2)对粮食安全宣传动员不够。辖区内部分田地水稻收割后未种植油菜、小麦等小春作物,耕地撂荒现象较多,部分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后种植效果差。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性宣传,今年我镇召开1次春耕生产及复耕土地种植动员会,各村(社区)共计召开15场次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宣传群众会,通过坝坝会、走村入户、村村响等方式向广大农户宣传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二是用好用活农业补贴政策,对不耕种土地的农户不兑现农业补贴,从而引导农户自觉发展粮食生产,截止目前,今年我镇共发5712户耕地地力补贴226.7万元,补贴面积达27473亩。三是积极引导各村、农户充分利用整改恢复土地,发展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加大复耕复种及撂荒土地进行整治,今年我镇复耕复种面积659.35亩。
(3)土地进出平衡工作不力。2021年至2023年,县级下达火炬镇土地进出平衡任务2200亩,实际完成860亩,2023年任务完成比例仅30.13%,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党务目标考核排名末位。
整改情况:一是工作责任落地落实,构建了由镇党委政府主抓、联村领导负总责,村(社区)具体抓落实的土地进出平衡责任体系,2024年底我镇耕地恢复整治任务2453.63亩,火炬镇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部署调度,及时预警提醒,采取主要领导包片督导、联村领导跟班作业、任务数少村帮任务数多村、机械靠前不停歇、人工跟进分班倒等方式,抢抓时间和天气,连续奋战一个月,耕地恢复成效明显。二是资金保障有力有效,经过党政班子集体研究,整合各类有效资源,如数兑现土地进出平衡资金88.08万元,切实增强全镇推动土地进出平衡工作的积极性。通过举证最终认定面积1705.21亩,全县排第10名。
(4)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不够。全镇现有堤坝垮塌、渗漏的病危塘库63口,对输水渠堰、提灌设施设备整治力度不够,农业用水保障严重不足。粮食监测点3号样方小坝子因1000米的灌溉渠道损毁,无法对该点位35亩的检测地块进行灌溉。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320处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情况再次摸底核实,目前已完成玉马村三社、玉马村四社、渡水溪村三社等3处提灌站整治维修任务。二是积极争取了农业农村局指导,将渡水溪村、老君观村、犀凤村、玉马村、圆铧山村等列入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整治一批病危塘库、灌溉渠堰、提灌设施。三是通过镇村倡导+群众自筹+政策补助等方式,今年以来,已完成回林场村余家梁、傅家梁、渡水溪村苏家湾、龙凤垭村四合面、玉马村长匹梁、烂田湾、犀凤村空房湾、磨子沟、李家梁、付家湾、檀木树、红豆树、窝尔、穿云洞村涂家梁、白狼院等21口堰塘整治,从根本上缓解了季节性缺水的问题。
3.关于“安全底线防控不足”的问题
(5)镇党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不严不实,对安全底线工作重视不够,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党务目标考核排名靠后,在县安委会第六次(扩大)会议中,安全生产工作被通报批评。在排查问题、宣传动员、监督管理等方面缺乏“下深水”的功夫,部分领域的安全问题多发频发,玉马村等5个村连续2年都有火情发生,在巡察期间,场镇街道闫守回家因电线老化引发房屋火灾。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扛肩有力度,截止6月底,镇级层面召开12次安全领域会议,相继部署了九小场所、道路交通、森林防灭火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火炬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压紧压实各站所行业、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排查整治有广度。加强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建立了2025年安全隐患台账,共排查出45处隐患,目前整改完成43个。三是全域宣传有深度。开展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活动,67名镇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发放签订消防安全告知书250余份;开展了“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各联村领导、包村干部、村社干部充分利用群众会、村村响、网格化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并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单1500余份;开展了2次森林防灭火安全警示教育并新增加6条宣传横幅;开展了一次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防范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火灾扑救及逃生技能。四是问责问效有严度。对落实安全生产不力的玉马村、犀凤村、穿云洞村、龙凤垭村、魏家河村等5个村的书记、主任进行了集中约谈。
4.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不够”的问题
(6)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二郎庙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仍有1户居民未搬迁,距离水域直线距离30米,其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保护区周边隔离防护带多处损坏,在保护区内有种植、垂钓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在坟亭坝水库、龙潭子水库、后槽沟水库、沙石板水库、火花水库等5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设置了禁止开展垂钓、种养殖活动的标识标牌。二是及时完成破损维修。积极对接二管局,对二郎庙水库周边隔离防护带进行了排查,对5处损毁部分完成了维修更换。三是彻底搬离库区农户。通江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已经协助我镇对库区内1户农户进行了搬迁前期工作,目前县人民政府正在调配资金,落实该户彻底搬离库区相关事宜。
(7)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监管不够。场镇污水管网个别地方未进行封闭,部分生活污水未接入污水集中处理管网,污水处理厂违规运行一年之久,被市环保执法部门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对镇政府—社区邓家嘴、川主庙—闫先文住处、派出所—加油站洗车场段等3处污水管网进行整改,目前污水可正常接入污水管网。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采取不定时对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进行督查,督促其规范运行。
(8)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够。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不足,以焚烧方式处置垃圾,垃圾不入池、随意倾倒现象较为普遍。圆铧山村露天堆放生活垃圾较为突出,穿云洞所在溪流倾倒有大量生活垃圾。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10个村(社区)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将垃圾规范处置纳入村规民约并张贴公示至各村组,通过召开18次群众会、村村响、网格走访等方式开展环保宣传,覆盖2000余人次。二是对圆铧山村、穿云洞村等8处堆放的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圆铧山村新修建1个垃圾池,覆盖周边50户农户,9个村各新增设4个分类垃圾桶,引导农户自觉将垃圾入池,马家坪社区新增加3名环卫工人加大对场镇垃圾的清理力度,安排2辆垃圾车每日分别对马家坪社区和回林场村垃圾及时进行清运。三是镇纪委开展1次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发现魏家河村河道垃圾问题并督促现场整改完成,镇环保办每月暗访1次,发现并整改零星倾倒问题3起。
(9)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不够。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存在粪污清运不及时、不彻底,露天堆放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收到巡察反馈后,尹宝成副镇长组织镇农业站、环保办、畜牧站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镇51家畜禽养殖场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粪污收集、贮存、清运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共发现6家养殖场存在露天堆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建立“一场一档”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现均已整改完成。二是与辖区内14家重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签订了畜禽养殖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粪污日产日清、规范贮存、严禁露天堆放等要求,并对所有养殖场进行定期检查,对粪污清运不及时、不彻底,露天堆放等现象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5.关于“产业振兴有差距”的问题
(10)集体经济发展堪忧。对集体研究不深入,思考不透彻,村级发展的集体经济产业实施效果差,联农带农弱,集体经济带来的不是财富,而是债务和烂摊子。已发展的青花椒产业、蓝莓产业因管护不到位,未产生经济效益,存在拖欠土地租赁、人工费用等问题。回林场村利用中省衔接补助资金实施的富硒肉兔产业,处于亏损状态,目前收益分红仅0.2万元,存在较大的资产流失风险。全镇除社区有收取环卫费、摊位费作为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外,其余6个村在今年无固定的收入来源,3个村亏损严重,1个村收入未达到预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2次火炬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会,班子成员、联村领导、经发办、农业站、振兴办、党建办、财政所参加会议,深度学习研究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模式,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制定了《火炬镇2025年村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完善了集体经济亏损监测预警机制,在盘活现有资产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找准盈利点,今年上半年马家坪社区通过闲置房屋出租已收益3.52万元,犀凤村通过闲置土地流转已收益2.7万元。二是完善了村集体资产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我镇将长期坚持,积极盘活现有资产资源,争取实现最大利用化,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11)肉牛产业亏损严重。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渡水溪村购买牛犊、养殖成本支出共计252.8666万元,出售肉牛121头总收入155.687万元,净亏损97.1796万元。魏家河村、玉马村通过“飞地抱团”模式发展肉牛产业,养殖成本支出208.173566万元,出售肉牛总收入93.555万元,两个村净亏损114.61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魏家河村、玉马村分别组织召开了1次专题研判会,再次分析亏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二是通过集中研判、实地调研进行市场分析和前景规划,魏家河村、玉马村在总结本轮肉牛亏损经验和盘活现有的资金场地基础上,分别制定了《2025年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了产业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三是目前龙凤垭村、犀凤村各争取到中省衔接资金110万元,汲取魏家河村、玉马村肉牛养殖经验教训,各项降本增效措施已全部制定到位,将继续发展肉牛养殖产业。
(12)重点帮扶村无实效。对重点帮扶村(魏家河村)项目资金倾斜少,扶持力度不够。2022年,整合魏家河村能繁母牛养殖资金60万元,用于渡水溪村牛场建设。2023年,魏家河村通过“飞地抱团”模式在渡水溪村发展肉牛养殖,净亏损57.30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倾斜,强化产业帮扶。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魏家河村特色产业帮扶事宜。目前,镇党委政府依托其资源禀赋,已协助魏家河村谋划80亩中药材枳壳种植项目,并引进优质种苗,全程提供技术指导。二是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实行"一月一研判、一季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已召开2次现场协调会,解决道路硬化、灌溉设施等具体问题5项。截至目前,已累计兑现各类奖补资金20.7万元,其中产业增量奖补5.7万元,脱贫人口就业补助15万元,惠及农户16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6个,确保帮扶政策持续发力、见效。
6.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13)学习内容不全面。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并完善了常态学习制度,党委(扩大)会、干部职工会都将第一议题落实到位,如:今年1月8日至6月30日,火炬镇十五届第168次党委(扩大)会议至第177次党委(扩大)会议共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示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学习10余次。二是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办根据实际定期梳理近期学习计划,及时纳入议程学习,如: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各项重要指示精神。
(14)中心组学习不规范。个别年度学习制度和内容雷同,部分会议资料不齐、无贯彻落实意见。2023年1至6月将全年中心组学习任务突击完成,下半年未组织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对侯治东、刘万喜、张琳等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要求,印发《火炬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严格落实每年不低于6次、每季度不低于1次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三是坚持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学习活动。上半年根据县委宣传部下发的学习清单、县级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印发的相关文件和工作提示等及时制定了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宣传委员初拟、党委书记审核把关的程序,已按要求开展了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15)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对主题教育重视不够,要求不严,标准不高,个别班子成员讨论发言材料抄袭网络文章,多名干部检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对何峰、刘万喜、张琳等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根据县级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印发的相关文件和工作提示开展工作。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党委(扩大)会议和1次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研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并组织下级党支部严格贯彻学习,班子成员讨论发言材料严格根据要求、结合自身工作撰写,班子对照查摆问题清单、整改措施严格经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县级层面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审核备案。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严”的问题
(16)责任落实有差距。2021年以来,未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2023年班子成员仅4人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2021年以来,张承英、余定生、寇新阶等人一直通过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发布负面信息,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党建办主任刘万喜、党建办干部张琳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10名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剖析,并召开了1次意识形态研判专题会,听取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汇报并安排强调了我镇意识领域工作。三是开展了2次网络舆情处置业务培训,提高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应对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加强网络舆情的监管和处置。
(17)阵地建设和管理缺位。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未常态对群众开放,活动资料未及时更新;将辖区内文物保护点作为民间信仰场所进行管理;“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力,个别文件存在涉政治性表述错误;连续5年未缴纳党报、党刊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分管责任,由宣传委员牵头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日常工作,已进行定时开放,已开展2期不定时督查每月活动计划、按时开展相关活动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了文物保护“点长制”工作要求,辖区26个文物点落实镇干部任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村干部任管理员的安全责任清单;并加强了对文物点开展宗教信仰活动的排查监管和对文物的保护。三是对党政办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文件及文字材料的“三审三校”制度,严控文件材料中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错别字等常识性错误。四是对傅松涛、张琳、刘万喜等相关责任人就“‘三审三校’落实不严”问题进行了约谈。五是已对前期党报、党刊下欠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共计41978元,已全部完成补缴。
8.关于“议事规则不明确不科学”的问题
(18)镇党委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晰,重大经济事项未建立决策机制、决策程序,未明确认定标准和范围、金额标准和层级,重大经济事项均通过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中研究决策。
整改情况:一是火炬镇党委十五届第176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完善了党委、政府议事决策机制,明确议事决策具体事项、范围、标准、程序等;二是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议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要求落实到位。
(三)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关于“执行决策部署走样”的问题
(19)新建政府办公大楼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原政府办公大楼于2021年3月鉴定为C级危房,县政府十八届15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维修加固。实际建设方式为拆除重建,未严格履行重建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目前分管项目的侯治东、从事项目工作的郑柯进行了约谈,起到防微杜渐的震慑作用。二是由镇长滕文龙牵头,分管项目副镇长侯治东、项目办主任郑柯具体负责完善相关手续,目前审批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并修订完善了《火炬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切实加强了项目审批实施全过程管理,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20)便民服务中心及干部周转房擅自新增和变更工程项目。该项目在未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情况下开工建设,未经审批擅自新增和变更工程项目,超面积建设323.18平方米,超预算约86万元,厕所、会议室、宿舍等重大结构设计变更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该项目前期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等项目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直接指定方式确定,涉及资金10.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目前分管项目的侯治东、从事项目工作的郑柯进行了约谈,起到防微杜渐的震慑作用。二是由镇长滕文龙牵头,分管项目副镇长侯治东、项目办主任郑柯具体负责完善相关手续,目前审批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并修订完善了《火炬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切实加强了项目审批实施全过程管理,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21)擅自提高补助标准。2022年6月,县交运局下达3个村2.9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每公里给予45万元补助资金包干使用,火炬镇按每公里55万元签订合同并办理决算,擅自增大投资2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交管分管领导尹宝成、交管站负责人周鸿丞进行了约谈;二是修订完善了《火炬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2)对项目投资控制不严。渡水溪村二社碾子沟养牛场建设项目,实际超立项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约500平方米,投资超概算15.89%,未重新审批,行业主管部门未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项目负责人赵开平、渡水溪支部书记苟国忠进行了责任追究,县纪委给予赵开平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给予苟国忠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由侯治东牵头与县农业农村局对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回复该项目系2022年实施,目前已投入使用,立项批复内未明确要求主管部门验收,以镇级验收为终验,遂我镇已对该项目验收。
(23)未按补充协议执行下浮。2021年,通过抽签、抓阄方式确定四川岚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魏家河村巩固拓展饮水安全项目,补充协议约定签约价为财评报告金额46.963万元下浮3%,该项目多计1.419万元。
整改情况:该项目资金已完全支付,四川岚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不能退还多计资金,但是委托人秦正礼2020年承建我镇犀凤村“两通”建设工程,该项目已完工,结算金额为60.25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39.00万元,还下差21.25万元未支付,多计的1.419万元从该项目未支付金额中抵扣,双方均无异议,秦正礼表示完全配合。
(24)项目未按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渡水溪村二社碾子沟养牛场、2.9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等项目建设未按要求采取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项目负责人赵开平、渡水溪村支部书记苟国忠进行了责任追究,县纪委给予赵开平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给予苟国忠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开展了1次项目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三是修订完善了《火炬镇项目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管理制度。
(25)项目完成2年未签订合同。县力丰公司于2022年9月实施了4.766公里肉牛深加工产业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683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至今未签合同、未验收结算。
整改情况:经核实,因交管站工作人员资料保管不善,导致该项目合同和验收资料遗失,未能及时向巡察组提供项目资料,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滕文龙镇长、尹宝成副镇长同交管站工作人员与县力丰公司沟通协商,已找到该项目的合同和验收结算资料。
10.关于“项目建设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26)同一个人以不同公司名义实施多个道路交通项目。2022年,张忠国以个人名义实施了3个村2.9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2023年,张忠国以河南道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实施了犀凤村11社1.2公里道路硬化项目,以四川宝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实施了圆铧山村3社1.45公里道路建设,以四川中科亿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实施了圆铧山村一社1.6公里(加铺)建设工程。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交管、项目分管领导赵开平进行了责任追究,2025年5月,县纪委给予赵开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二是修订完善了《火炬镇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审批实施全过程管理,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27)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明招暗定。2023年,县交运局下达圆铧山村一社1.6公里加辅建设任务和犀凤村十一社1.2公里农村公路路网延伸工程建设任务,项目补助资金117万元。火炬镇将项目拆分为2个,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张忠国同时受四川宝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道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参与2个项目竞标,且均中标。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交管、项目分管领导赵开平进行了责任追究,2025年5月,县纪委给予赵开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二是修订完善了《火炬镇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审批实施全过程管理,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28)直接指定施工队伍。圆铧山村3社1.45公里道路硬化项目直接指定四川宝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张忠国)为该项目承建方。渡水溪村二社碾子沟肉牛场建设项目直接指定四川开景建筑有限公司(承包人何刚)承建。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交管、项目分管领导赵开平进行了责任追究,2025年5月,县纪委给予赵开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二是修订完善了《火炬镇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审批实施全过程管理,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29)施工质量不达标。圆铧山村3社1.45公里道路硬化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同步实施混凝土边沟,以致部分水流大的区域已形成空板,约0.9公里道路出现翻砂现象,该项目至今未验收,却已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交管、项目分管领导赵开平进行了责任追究,2025年5月县纪委给予赵开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二是修订完善了《火炬镇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管,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已责成施工方对该道路翻砂现象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30)项目超过1年未竣工。圆铧山村一社1.6公里加辅建设任务和犀凤村十一社1.2公里农村公路路网延伸工程建设任务,合同约定2023年12月全面竣工,截至巡察结束,圆铧山村道路有0.75公里未实施,犀凤村仅完成一处堡坎建设任务。
整改情况:已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复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圆铧山村道路建设已完工,犀凤村道路建设正在进行当中。
(31)编造虚假资料报账。2022年,在渡水溪村、犀凤村实施的1.7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以工代赈项目,涉及资金93.5万元,未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编造虚假资料报账,现已支付3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交管、项目分管领导赵开平、渡水溪村支部书记苟国忠、原犀凤村支部书记周帮荣进行了责任追究,2025年5月县纪委给予赵开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给予苟国忠、周帮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二是该项目资料已规范整理完善。
(32)项目资料管理混乱。未建立完备的2021年至2024年项目台账,未及时对项目资料清理归档,导致部分项目资料缺失、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由项目办牵头,对2021年至2024年所实施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已建立好项目管理台账。二是组织交管站等部门开展项目资料清理,按类别分项目归集档案资料,目前已清理完成。
1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33)超报差旅费:1.机关账超报差旅费500元。2022年10月68#凭证,火炬镇人民政府职工谢吉安报销参加乡村振兴培训班差旅费5430元,其中:生活补助700元(100元/天*7天)。10月27日,镇财政所经镇长滕文龙签字同意后支付。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举办乡村振兴培训班的通知》的要求,培训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30日(24日出发),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往返食宿费及培训期间住宿费由学员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谢吉安多报销培训期间生活补助500元(100元/天*5天)。2.村账超报差旅费5210元。回林场村2022年1月4#凭证,报销催收小额信贷差旅费13000元,其中超标准报销差旅费5210元(其中:许俊波210元、杨明1800元、杨亚梅1200元、何菲950元、何俊松1050元)。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账超报差旅费500元已退还,村账超报差旅费5210元已退还。二是修订完善了《火炬镇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再次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文件。四是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何峰、谢吉安、黄治平、许俊波、杨明、杨亚梅等同志进行了集中约谈。
(34)公务接待不规范。2023年12月192#凭证,列支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共56次,公务接待无公函,公务接待清单中均未填写来客单位,公务接待清单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公务接待严格落实扫码支付制度,规范填写公务接待清单。自收到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我镇公务规范接待28次,共计扫码支付1940元。二是修订完善了《火炬镇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再次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文件。四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何峰、傅松涛、黄治平3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35)未按规定退还加班值班补助2750元。2021年9月6#凭证、2022年1月83#凭证、2022年1月88#凭证,火炬镇人民政府给杨聃等18人发放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2022年元旦节值班补助6450元。按照2022年8月3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以通委组〔2022〕295号文件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加班值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应及时清算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超标准发放的法定节假日值班补助(按照法定节假日值班补助100元/天,正常休息日值班补助80元/天的标准执行)和2021年12月16日起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停发的加班值班补助。巡察发现,火炬镇未及时清退上述期间超标准和应当停发的加班值班补助2750元,其中:2021年12月16日前法定节假日超标准发放1850元,2021年12月16日后发放900元。
整改情况:一是2750元加班补助已全部退还。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再次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加班值班补助的通知》(通委组〔2022〕295号)文件。三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滕文龙、何峰、黄治平3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12.关于“执行财经法规不够有力”的问题
(36)未及时清收应收款项5笔52.85万元。截至2023年末,火炬镇在职村干部4人借款合计50.85万元,截至巡察日未清收归还,其中渡水溪村支部书记苟国忠43.95万元、回林场村支部书记苟先学4万元、老君观村支部书记闫守映1.3万元、犀凤村纪检委员周帮荣1.6万元。2024年4月1日,火炬镇原党委书记杨建借款2万元,截至巡察日未清收归还。
整改情况:一是杨建、周帮荣、闫守映已退还了借款资金4.9万元并已完善好票据;苟国忠、苟先学等二人借款共计47.95万元,目前正在退还资金及资料完善中。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工作人员黄治平、王勇太、韩欣、刘冰蓉4人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其严格落实财经管理制度,执行财经管理纪律。
(37)白条支付项目工程款和劳务费6笔77.95万元。1.2021年至2022年,火炬镇人民政府白条列支工程款46万元。其中:2022年1月106#凭证,刘刚以领据领取李家湾道路基础工程款2万元,同日,镇长滕文龙签字同意支付2万元,1月29日,镇财政所支付2万元;2021年12月46#凭证,何东林以领据领取后槽沟水库枢纽工程款50万元,同日,镇长滕文龙签字同意支付50万元,次日,镇财政所实际支付44万元。2.2022年至2023年,火炬镇人民政府领据列支劳务费用31.95万元。其中: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领据支付镇机关伙食团人工费用29.4万元(2022年4月至12月支12.6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支16.8万元);2023年2月43#、44#凭证,领据列支粮食检测点人工劳务费4465元;2023年9月61#凭证,领据列支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劳务费2.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已对财政所工作人员滕文龙、黄治平、王勇太进行了约谈。二是已完善好项目工程款和劳务费6笔77.95万元支付手续。
(38)2022年2月列支广告费用14.27万元,无经办人签字。2022年2月37#凭证列支广告费142762元无经办人。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已对滕文龙、黄治平、王勇太3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二是经办人刘永刚已完善好凭证手续。
(39)2022年2笔3.83万元办公物品采购资金支付给经办人。2022年10月82#凭证列支通江县会员超市办公费29107元,2022年5月42#凭证列支通江县星月通讯门市平板电脑和打印机9200元,资金未支付至对方账户,而是支付给本单位经办人。
整改情况:一是经办人苏丹已退还办公费用29107元,财政所已将办公费用29107元支付给通江县会员超市;经核实,经办人杨聃于2022年4月2日在通江县星月通讯门市(现更名为通江县锐捷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个人现金支付了9200元购买了两套办公平板电脑,通江县锐捷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也于2022年4月2日将其购买的两套电脑入账,遂财政所将9200元电脑购买费用支付至经办人杨聃。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已对滕文龙、黄治平、王勇太3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
(40)未经审签列支费用,例如:2023年1月161#凭证列支回林场村道路养护资金30000元,无任何审批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镇长滕文龙牵头已完善好该票据审批签字。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已对滕文龙、黄治平、王勇太3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
(41)2022年5月,将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监测项目补助资金7445元以劳务费形式发放给卫健办工作人员。2021年12月27日,火炬镇人民政府收到通江县卫生健康局划拨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监测项目补助资金7500元。2022年5月31#凭证,经火炬镇人民政府镇长滕文龙签字同意将上述资金中的7445元以劳务费的方式发放给政府卫健办工作人员苏丹。
整改情况:一是苏丹(时任卫健办工作人员)已退还补助资金7445元。二是优化完善了《火炬镇人民政府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工作人员黄治平、王勇太、韩欣、刘冰蓉进行了集中约谈。
(42)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2022年至2023年分3次采购的价值4万元电脑、空调等办公用品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完善了《火炬镇人民政府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工作人员黄治平、王勇太、韩欣、刘冰蓉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其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43)2021年以来办公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再次学习了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通江支行印发的《通江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通财库〔2014〕28号)文件。二是优化完善了《火炬镇人民政府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目前我镇办公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均已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自收到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已使用公务卡支出6次共计20400元。三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工作人员黄治平、王勇太、韩欣、刘冰蓉进行了集中约谈。
(4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实行借、领、用制度,领取归还等交接未登记,离任领导使用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去向不明。
整改情况:一是党政办及时开展了核查,追回了1台台式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并完善了交接手续。二是党政办公室与财政所相互配合,开展了固定资产核查登记工作,并严格履行人员变动调整时资产移交手续。三是对党政办工作人员傅松涛、张又元、伏雪林进行了集中约谈。
13.关于“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45)2022年12月以来,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完善农村资产监督服务平台中的村(社区)资产、资源、资金模块,在办理报账业务过程中,工作推进困难,多次向党委汇报将该平台业务与财政所业务统筹,党委均未同意。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的农村资产监管服务平台报账业务移交至财政所,并新增2名财务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到财政所,二是今年以来开展了1次“三资”清理业务培训。
(46)魏家河村2021年4月6#凭证,报销办公费用61681.50元,其中:1、原双山村村民委员会报销办公费4305元,发票金额是4305元,但附件采购单位是五马村村委会,采购金额是5399元,发票金额与附件金额,发票单位与附件单位均不一致。2、魏家河村村民委员会报销电费300元,开具发票单位为通江县回林乡张氏电脑,业务内容为预付电话卡销售300元,报销内容与开具发票内容不一致。3、魏家河村村民委员会报销办公费6066.50元,附件金额6066.50元,无经办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好报账手续:1、经魏家河村两委干部与通江县回林乡长氏电脑业务人员认真核实,原双山村村民委员会报销办公费4305元费用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原双山村村民委员会采购办公用品,金额4305元,发票出具也是4305元,无误,但销售单位(通江县回林乡张氏电脑)出具采购清单错误,目前销售单位(通江县回林乡张氏电脑)已出具正确采购清单。2、魏家河村村民委员会报销电费300元实际为魏家河村办公室2020年8月10日和2020年12月12日的两笔电费充值,经办人张自强误将应开具电费发票开具为“电信服务预付电话卡销售”,但在发票规格型号一栏说明为:“2020年8月10日充电费和2020年12月12日充电费”,核实情况后,经办人张自强已将300元退回魏家河村村民委员会账户。3、魏家河村村民委员会报销办公费6066.5元附件经办人张自强因报账业务不熟忘记签字,现已完善好签字手续。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所长黄治平、魏家河村支部书记、主任潘波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了2次财务业务培训会。
(47)渡水溪村1、2021年2月1#凭证,报销办公费用33991元,其中:报销动物防疫4800元,仅凭发票报销,无附件。报销广告费4880元,无经办人签字。报销办公费发票3张,金额4311元,无任何附件。2、2021年7月1#凭证,报销各项费用9940.58元,其中:报销办公费3057元,附件无经办人签字。3、2022年1月4#凭证,报销各项费用9691.80元,其中:报销劳务费5000元,收款人应为李添寿,而发票由巴中市越昕安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但款项实际支付给王玲(村文书)。
整改情况:一是经办人苟国忠已完善好签字和报账附件手续;针对报销劳务费5000元,收款人应为李添寿,而发票由巴中市越昕安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但款项实际支付给王玲(村文书)的问题,经核实,为了提升全村环境整体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顺利完成脱贫攻坚达标验收,决定将村道路环境卫生等进行大整治因任务重时间紧,由王玲垫支相关费用并组织劳动力,聘请李添寿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工作,整治结束后由李添寿代开发票。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所长黄治平、渡水溪村支部书记、主任苟国忠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了2次财务业务培训会。
(48)回林场村1、2021年4月2#凭证,支付道路维修工程款39600元(其中:回林场村街道至二朗庙古树坪、郭家河,街道至二朗庙上黄家湾道路维修工程款20800元;回林场村街道至原三台村苟家梁、街道至原三台村夏家梁、街道至原三台村王家山道路维修工程18800元)。两条道路维修无结算依据,无决策依据。2、2022年1月3#凭证,支付社道路垮方堡坎加固,道路硬化抢险工程款17800元,无合同和结算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因回林场村委干部报账业务不熟未规范报账手续,村支部书记苟先学已完善好该道路维修工程款39600元的结算依据及道路硬化抢险工程款17800元的合同及结算依据。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所长黄治平、回林场村支部书记、主任苟先学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了2次财务业务培训会。
(49)玉马村1、玉马村股份经济联合社2023年1月2#凭证支付赵新刚基础建设维护费20000元,只有银行回单,无任何票据及附件。2、玉马村股份经济联合社2023年1月3#凭证支谭冬梅种植蓝莓农民工工资28000元,只有银行回单,无任何票据及附件。
整改情况:一是经办人徐超云已完善好支付赵新刚基础建设维护费20000元及支谭冬梅种植蓝莓农民工工资28000元的票据及结算依据。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所长黄治平、玉马村支部书记赵卫东、主任邓琨程进行了集中约谈,玉马村召开集中约谈会,对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审核不严问题进行反思检讨和警示。三是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了2次财务业务培训会。
(50)马家坪社区1、马家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3年1月2#凭证支付马家坪社区阵地维修工程款15000元,承包施工协议书马家坪社区未签字盖章,凭证摘要栏内容填写错误。2、2021年3月2#凭证支付各项费用7564.51元,其中支付清洁劳务费6000元,无任何附件。3、2021年7月1#凭证支付垃圾转运租车费13000元,未开具发票仅凭领据支付租车费。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因马家坪社区支部书记秦忠凯工作疏忽忘记在承包施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及错误填写凭证摘要栏内容,现已完善好该承包施工协议书签字盖章并按程序正确填写了凭证摘要;经办人周友平已完善好支付清洁劳务费6000元的报账附件和支付垃圾转运租车费13000元的发票依据。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所长黄治平、马家坪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秦忠凯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了2次财务业务培训会。
(51)犀凤村1、2022年1月4#凭证支付7.10洪灾道路抢险资金14600元,开具发票2张,均属龙凤垭村,错误将龙凤垭村道路抢险附件资料装入犀凤村,且无结算依据和决策依据。2、2021年3月3#凭证支付各项费用8193.13元,其中:报销办公费3771元,无附件;电费729.15元,发票开具名称为李芳;电信网络使用费692.98元,以上报销费用合计5193.13元。下差3000元缺少报账票据及要件。记账凭证随意手写改动。3、2022年1月5#凭证支付广告费20000元,附件资料无经办人签字,会议记录无参会人员签字。4、2021年11月3#凭证支付办公费20660元,其中:办公费15560元附件无经办人签字。5、2021年11月2#凭证支付环境整治费10000元,无结算依据和决策依据。6、2021年7月1#凭证支付广告费8980元,其中:原石垭子村广告费6070元,附件无经办人签字,合同没有签字盖章;原二家坪村广告费2910元,附件无经办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好报账手续:1、已将错误装入犀凤村报账凭证的龙凤垭村发票及附件拆除并重新装入龙凤垭村报销凭证中,已补齐结算依据和决策依据。2、已完善好报销办公费3771元附件及下差3000元报账票据和要件。3、广告费20000元附件资料经办人朱军霖已完善签字,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均已签字。4、办公费15560元附件经办人张素军已完善签字。5、环境整治费10000元已补充完善好结算依据和决策依据。6、原石垭子村广告费6070元附件经办人罗旭凌已签字,合同已签字盖章;原二家坪村广告费2910元附件经办人罗旭凌已签字。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所长黄治平、犀凤村支部书记、主任朱军霖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了2次财务业务培训会。
(52)穿云洞村1、2021年1月1#支付各项费用7515.04元,其中:劳务费4200元无结算依据;防疫疫苗1600元及办公用品970元无附件;以杜朝坤名义开具发票支电费300.69元。2、2021年9月2#凭证报销办公费12886.49元,其中:办公费6340元附件无经办人签字;广告费1500元无附件;电费616.49元使用的是电力公司开具的电费收据,应提供电力公司发票;电脑维修费970元附件无经办人签字。3、2021年7月4#凭证支付广告费7060元,附件无经办人签字。4、2021年12月2#凭证支付各项费用2633.24元,其中维修打印机960元无附件。2022年2月1#凭证支付驻村工作经费5000元,其中办公费3614元无附件。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报账手续:1、经办人刘朝富已完善好劳务费4200元发票、用工记录、工资领据相关结算依据;防疫疫苗1600元已完善好附件资料;办公用品970元无附件问题,经核实,唐村坝村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0日在通江县佳和电子经营部购买的A4纸1件220元2612号打印机碳粉10支750元,购买情况属实,在购买及开具发票的时候未开具出货清单作为附件,现与该经营部老板取得联系,经营部已经未正常经营;穿云洞村2020年12月报销的电费,其中以杜朝坤个人名义开具的202009、202010、202011三个月电费合计300.69元,是由于当时电力公司将村委会办公室用电户名命名为支部书记杜朝坤,已反映给电力公司并更改。2、经办人刘晓艳已完善好办公费6340元及电脑维修费970元报销附件签字并完善了电力公司开具的电费发票616.49元;关于广告费1500元无附件的问题,经核实,火炬镇穿云洞村村民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在通江县享利广告部定做村委会墙上宣传展板及各种路牌,当时开具发票的时候未开具出货清单作为附件,现与该经营部老板取得联系,经营部已经未正常经营。3、经办人杜朝坤已完善好广告费7060元报销附件签字。4、经办人杜朝坤已完善好维修打印机960元商品销售单、发票相关附件;关于驻村工作经费5000元中办公费3614元无附件的问题,经核实,火炬镇穿云洞村村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于2021年12月20日在通江县阳帆办公用品店,购买的A4纸3件600元、打印机定影组件1套460元、硒鼓2个480元、粉3瓶240元总计1780元,当时开具发票的时候未开具出货清单作为附件,现与该经营部老板取得联系,经营部已经未正常经营,另外1834元办公费用已补齐商品销售单附件。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所长黄治平、穿云洞村支部书记、主任杜朝坤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了2次财务业务培训会。
(53)园铧山村2021年5月1#凭证支付青花椒产业发展购微耕机一台金额5000元,账列固定资产-专用设备6000元,多列入1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圆铧山村于2018年发展青花椒产业,圆铧山村民委员会购买一台微耕机,购买金额为5000元,资产登记编号为511921102203S0113000502021年村集体资产登记录入系统时因工作人员输入有误,错误录成6000元,现已在村集体经济资产系统修改为5000元。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所长黄治平、圆铧山村支部书记、主任余定文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了2次财务业务培训会。
(54)龙凤垭村1、2021年7月2#凭证支付广告制作费30645元,其中:支付原石门子村16210元,合同村委未盖章,附件无经办人签字。支付原大茅坡村广告制作费14435元,合同村委未盖章,附件无经办人签字。2、2021年2月2#凭证支付报销各项费用11106元,其中办公费5560元报销单未执行“一单三签”,附件无经办人签字。3、2021年4月1#凭证支付各项费用7102.45元,其中:以佘在洪名义报销网络费1438.45元;报销办公费2920元无附件,报销防疫零工费1500元无附件。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好报账手续:1、支付原石门子村16210元,合同石门子村委已盖章,附件经办人罗旭灵已签字;支付原大茅坡村广告制作费14435元,合同大矛坡村委已盖章,附件经办人严永平已签字。2、办公费5560元报销单经办人周华、审核人佘在洪、审签人赵星华均已完善签字及其附件经办人周华已签字。3、经核实,火炬镇原大茅坡村2019年度村级电信业务使用费1438.45元。因当时村级不具备开户的资质,为解决村级办公使用网络,以原村支部书记余在洪的名义开户并由其垫支相关费用;经办人严永平已提供办公费2920元报销附件销货清单,经办人张毅已提供防疫零工费1500元报销附件动物防疫员聘书。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所长黄治平、龙凤垭村支部书记赵星华、主任佘在洪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了2次财务业务培训会。
(55)老君观村2021年7月2#凭证支付广告费7340元,合同村委未签字盖章,附件无经办人签字。2021年4月1#凭证报销各项费用16596.69元,其中:办公区维修费支付200元无附件,办公费1800元无附件,办公费3131元附件无经办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好报账手续:广告费7340元附件经办人闫守映已签字,合同村委已签字盖章;办公费3131元附件经办人闫守映已签字;办公区维修费支付200元、办公费1800元均已补齐附件。二是镇党委书记杨舟、镇纪委书记杨强君对财政所所长黄治平、老君观村支部书记、主任闫守映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了2次财务业务培训会。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56)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差距。未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不到位,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多发频发。2021年来,调查处理群腐案8件、贿赂案1件,1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火炬镇十五届第168次、第171次、第174次、第175次、第176次、第177次党委(扩大)会议上听取了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反腐败问题等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汇报,4月16日召开了关于给予周邦荣、苟国忠党内警告处分的专题会。二是每季度专题召开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主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制度机制上更加优化。三是召开了2024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和巡察整改意见检视剖析问题,专题召开了2次警示教育大会,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开展警示学习、督查督办、监督问责等。
(57)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督导不经常,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少、谈心谈话少,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做到严抓严管。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开展了1次谈心谈话。二是班子成员每季度(火炬镇十五届第168次、第177次党委(扩大)会议)向镇党委汇报了“一岗双责”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镇纪委通过政治监督谈话,强化了对镇村干部的日常监督,截止6月底,共计约谈40人。
(58)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不够有力。纪委书记长期被借调参与办案,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因年龄大或承担其他工作的缘故,工作存在推着走的现象,对镇村党员干部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对镇纪委委员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二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今年来,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共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8个。同时,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个,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4人。三是通过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学习党纪法规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2次,督促班子成员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常态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
(59)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实。连续多年印发同一份内容相同的文件,部分印发的文件“拿来主义”,照搬照抄,未结合实际研究,操作性和适用性不强。2021年至2023年,发文774个,平均每天0.7个,召开各类会议641次,平均每天0.58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从源头上严格把关文件质量、时效,压减文件数量,严格发文质量。二是持续落实好扫码督查检查制度。三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开管用的会议、务实的会议、精简的会议,截止6月底,今年我镇共召开党委(扩大)会议10次、政府会议104次,精文减会成效明显。
15.关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够”的问题
(60)违规决策收取宅基地建房保证金。为防范农户批少建多的情况发生,在2022年3月至2023年7月期间,火炬镇按照每户0.5万元、1万元、2万元不等的标准收取18户农户宅基地建房保证金21.5万元,目前,保证金已如数退还。
整改情况:一是火炬镇党委十五届第174次(扩大)会议决定及时撤销党委会研究议定的宅基地建房“保证金”收取事项。二是发文终止该行为,不得继续向宅基地建房农户收取“保证金”,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61)未按程序对农村宅基地建房户进行审批。2022年来,农户建房完工后,未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全镇233户建房户验收和出具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程序合规;二是对2022年未验收87户、2023年未验收104户、2024年未验收42户宅基地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62)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不到位。原回林乡撤并后,教育、医疗建设投入不足,今年9月,回林小学未开办幼儿园,有8名学生被迫转往火炬、涪阳等地读书。群众到回林卫生院看病住院,因无检测人员和设备,需要到火炬镇卫生院检测,再回到回林卫生院住院。党员群众对教育、医疗现状不满意,反响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回林卫生院进一步完善了必要的医疗设备、新增11台监测设备,并对现有医务人员进行了提能培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二是火炬小学对回林教学点教职员工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通过各类会议、走访做好解释疏通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63)遗留问题化解不力:2018年实施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500余农户仅兑现50%资金,余款未兑现。2004年锁定的村级债务未偿还完,场镇环卫工工资自今年8月以来未兑现,无职网格员电话补助未兑现,个别村公益性岗位工资未兑现。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汇报对接争取支持,逐步逐年解决涉及农户增减挂钩资金和村级债务资金,今年已兑现326户增减挂钩资金133万元,锁定债务1397.62万元,党委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自2024年至今年6月底,累计化解债务214.46万元,并主动与群众沟通,赢得支持理解。二是已全部兑现13名环卫工人2024年9-12月工资82190元、16名环卫工人2025年1-6月工资142706元。三是2024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已全部兑现,今年已兑现139名人员公益性岗位1-3月补助资金207000元、105名4-6月补助资金156500元。
(64)信访化解力度不够。信访数量大,老难信访多,信访群体稳控难,2024年信访件25件,巡察期间信访件6件。2023年,进京上访2人,赴省上访1人,其辖区内的李祥林、贾维俊信访案长达十余年。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了老难信访化解方案,健全三级化解机制,建立了火炬镇重点人员信访稳控方案,落实“一人一方案”,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二是持续开展“社情民意联系日”“民生诉求大起底”“有事找纪检”活动,组织镇村干部下沉一线,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化解一批信访疑难案件,今年以来,共起底民生诉求262件,已化解160件;领导包案13件,已化解7件;“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共收集18个反映问题,已解决15个;“有事找纪检”收集群众诉求126个,已化解126个。三是精准施策化解老难信访,根据重点人员的信访问题与属地原则,由相应的分管领域或联村领导包案化解,并压实稳控责任,今年以来成功化解谯能、邱广仁等下差工程款信访案,有效稳控住李祥林、苏会英等信访人员,党委书记带队赴达州、西安,分别处理贾维俊、余定生信访事项,并成功推进了化解进度,老难信访13件,由过去一件未化解到现如今成功化解7件。
16.关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问题
(65)乱办酒席现象较多。对群众大操大办升学酒、搬迁酒等制约不够,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够,2021年来,有5名党员干部因乱办酒席,受到组织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1次谈心谈话、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分别开展了2次谈心谈话,充分履行好“一岗双责”,特别是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与当事人谈心谈话、预警预防。二是对镇村干部进行了1次集中警示约谈。三是通过召开15次坝坝会和群众大会、网格走访等对群众宣传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等,覆盖1500余人次。
(66)占用耕地林地建活人墓。在走访中发现,存在占用耕地林地建活人墓现象,有单独立碑占地,有砌墙立碑硬化土地圈地,少则有10余平方米,多则有50余平方米。
整改情况:一是对镇村干部开展了1次集中警示约谈,学习殡葬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对老君观村联村领导苏丹、支部书记闫守映进行了整改约谈、闫守映并作书面检讨。二是常态化加强对殡葬行业的监管,深入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活人墓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座,恢复一宗。
(67)辖区内民间信仰场所较多。披红、放火炮等迷信活动较为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悬崖落石等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朱斌副镇长、谢吉安副镇长同应急办、市管站工作人员对我镇莲花寺、观音寺、川主庙、天平寺等宗教场所进行了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隐患4处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处置,现均已整改完成,并继续定期动态排查隐患。二是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对镇村干部开展了1次集中警示约谈,对8名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召开15次坝坝会和群众大会、网格走访等对群众宣传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文明祭祀、消防安全等,覆盖1500余人次。
(四)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问题
17.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力”的问题
(68)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性不够,研究工作不深入,存在畏难情绪,在人员使用上有能者多劳的倾向,以致给基层党员干部烙上“三人帮”“五人帮”的印象。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了学习培训,不断加强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如:1月20日邀请县农经站骨干到我镇开展村级“三资”业务培训、4月15日组织开展党建(政务)业务培训、定期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通江干部讲习堂”。二是结合谈心谈话、班子成员每季度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照问题清单查摆等,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6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搞形式,对照检查不深入,班子成员对主要领导批评意见年年雷同,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严格程序召开了2024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意见等逐个审核,查摆问题共226个、相互批评意见90个,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严格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1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的问题
(70)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对干部梯次培养和轮岗交流缺乏有效举措,个别机关干部长期不轮岗,个别干部法纪意识不强,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开展了警示教育,专题召开了2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典型案例,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法纪意识。二是鲜明以案件查办为引领,今年以来我镇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7人,集中约谈40人,形成有力震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三是今年2月对4名班子成员分管工作、11名机关干部岗位进行了调整轮换,其中包含5个重点岗位交流,新选拔2名90后年轻干部担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优化了干部分工。
(71)激励机制不健全。镇党委对干部教育引领不够,对运用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不充分,2人竞争高岗五级岗位失和而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党建(政务)业务培训、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激发干部斗志,拓展干部能力素养。二是严格程序推荐干部,用活用好职务职级并行、职称评定相关政策。今年事业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4人、公务员职级晋升3人。
(72)村级后备干部储备不足。2个村干部配备不齐,2个村干部年龄结构偏大,下届换届选举有4个村面临后继无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了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村干部情况,及时储备了村级后备干部。完善了火炬镇村(社区)常职干部基本信息统计表、储备村级后备力量31人、储备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23人。二是配优配强了村“两委”班子队伍,配优配强了犀凤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文书,同意渡水溪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提前到岗任职党支部书记。三是完成了《火炬镇2025年度村(社区)党组织运行情况分析研判报告》,常态化开展了村“两委”换届分析研判、情况摸排统计,对换届高风险回林场村开展蹲点调研,并调整了联村领导。
1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7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够,考核机制不完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业务培训少。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4次,定期听取了党建工作汇报。二是严格督导调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党建办定期对各村(社区)支部手册进行调阅、对党建工作进行指导。三是开展了2025年度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提升村级党务工作者能力44人次。
(74)双重组织生活落实较差。党员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支部学习研讨和组织生活极少,监督作用缺失,游离于组织之外。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机关支部考勤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等制度,制定完善了机关支部活动计划,提升组织生活质效。三是加强了机关支部党员教育管理,着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支部政治生态。
(75)组织生活开展有差距。基层党组织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党总支活动代替所辖党支部活动,非党员人士从事机关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2025年度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10个村(社区)及18个党支部参加业务培训,并实时开展调阅、督导,提升了镇村两级党务工作者能力素养。二是由党委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把关,党建办具体负责指导,督导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对机关党建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增加1名。
(76)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效果不佳。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未结合原因深入分析、明确措施、督导整改,整顿提升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镇党委严格把关,专题进行了分析研判、研究部署,把回林场村确定为2025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对象,印发了《软弱涣散党组织回林场村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指导思想、整顿目标、成立了火炬镇2025年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方法步骤,有序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
(五)反馈问题:巡察村(社区)发现的主要问题
20.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方面”的问题
(77)部分村(社区)理论学习走过场,搞虚假式、留痕式学习,不注重学习质效,未结合村情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在粮食安全、产业发展、集体经济、资产管护、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还需持续加力。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村(社区)制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计划,确保根据实际持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云南等地视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进行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深化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党建办不定时对各村(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检查学习传达情况、调阅支部手册,确保学习质效。
21.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的问题
(78)部分村(社区)“三务”公开不到位,财务报账不规范,村级账务未及时清理,违规使用惠农资金,项目实施不规范;基层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缺位,警示教育不充分;部分村盘活资产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社区)开展了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发榜大公开活动,及时公开村(社区)“三务”。二是组织财政所干部对村(社区)村级账务开展了全面清理。三是开展了1次村(社区)纪检委员业务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四是加大对村(社区)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听取了纪检委员的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并督促其积极履职尽责。五是各村(社区)组织开展了1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22.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79)部分村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质效不高,编造记录现象突出,党建工作软件化倾向明显。个别村“两委”班子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存在常职干部配备不齐、后备人才匮乏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提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能力素养。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办不定时对各村(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检查学习传达情况、调阅支部手册,确保学习质效。
23.关于“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方面”的问题
(80)存在政策宣传不透彻、协调处理不主动、化解矛盾不及时等现象,未能及时协调解决兑现土地增减挂钩尾款、土地流转费和劳务费、无职网格员电话补助等诉求。部分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饮水、农业灌溉、社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逐步化解,同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赢得支持理解。今年已兑现326户农户增减挂钩尾款133万元。二是与供电公司做好对接,对电力设施进行维护和升级,今年已新增3台变压器,完成十千伏线路改造。三是积极争取了农业局指导,将渡水溪村、老君观村、犀凤村、玉马村、圆铧山村等列入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整治一批病危塘库、灌溉渠堰、提灌设施。今年以来,已完成玉马村三社、玉马村四社、渡水溪村三社等3处提灌站整治维修任务和回林场村余家梁、傅家梁、渡水溪村苏家湾、龙凤垭村四合面、玉马村长匹梁、烂田湾、犀凤村空房湾、磨子沟、李家梁、付家湾、檀木树、红豆树、窝尔、穿云洞村涂家梁、白狼院等21口堰塘整治,从根本上缓解了季节性缺水的问题。四是今年已完成社区川主庙—供电所道路硬化和马家坪社区坡坡街、龙凤垭张毅屋前、玉马村凤包梁、玉马村产业道路等7处道路补烂整治,目前玉马村沙石板—马家坪社区段道路拓宽工程正在进行当中。
24.关于“基层治理方面”的问题
(81)部分村(社区)两委对基层治理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思考浅、观念转变慢、创新举措少,化解处理矛盾纠纷不及时不用心。推进移风易俗不够有力,大操大办宴席、修建活人墓、从事迷信活动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村党组织对网络舆情处置、信访化解不够有力,法治德治教育引导不够,个别群众信访不信法,存在长期上访、重访、缠访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村(社区)“两委”干部提能培训,开拓干部视野、提升干部能力、转变干部作风。二是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通过召开15次坝坝会和群众大会、网格走访等对群众宣讲破除封建迷信、禁止大操大办等,覆盖1500余人次。三是精准施策化解老难信访。根据重点人员的信访问题与属地原则,由相应的分管领域或联村领导包案化解,并压实稳控责任,今年以来成功化解谯能、邱广仁等下差工程款信访案,有效稳控住许拥、李祥林、苏会英等信访人员,党委书记杨舟亲自带队赴达州、西安等地化解贾维俊、余定生信访事项,老难疑难信访13宗,目前已成功化解并结案7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当前,火炬镇党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下一步,将紧抓反馈意见整改不放松,驰而不息,抓铁有痕,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实现持续见效。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学促做、知行合一,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火炬镇落地落实见效。
(二)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镇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小见大、举一反三,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面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脚踏实地,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火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抓好项目建设、镇域管理、民生事业、基层治理四大重点任务,勇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高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与获得感,真正以改革发展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827-7366001(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通江县火炬镇马家坪社区维新街61号通江县火炬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邮编:636712;电子邮箱:2982392903@qq.com。
中共通江县火炬镇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