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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日期:2025-11-03 15:47阅读量: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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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中共通江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担当抓好整改落实。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刘伯梅同志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逐条“对账”、定期调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院长刘伯梅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沟通协调、亲自督促整改,坚持每月研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听取阶段汇报,深度了解整改成效。党组班子成员围绕牵头负责事项开展深入研究、狠抓整改,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联动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统筹协调,推动一体整改。集中整改期内,召开15次党组(扩大)会、1次民主生活会、6次重点工作调度会,集中约谈班子成员、中层及以上干部2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截止2025年6月30日,建章立制14个,全面完成巡察反馈问题22个,长期坚持1个。办结巡察移交的197件信访件。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刚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15次党组会议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机关党委向支部推送月度理论学习清单6次。二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5次,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内容开展专题研讨6次。6个党支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均已开展“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三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政治部和机关党委直接责任、督察室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各分管领导先后到部门、法庭监督检查7批次,机关党委书记带队到6个支部,调阅支部手册2次,开展支部书记一对一谈心谈话6人次,支委委员集中谈话30人次,开展培训指导2次。四是组织各支部召开“红城先锋筑党魂 以赛促学强本领”党的知识竞赛活动,择优选出3名干警参加全县党的知识竞赛活动并荣获三等奖。党组书记、院长为全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筑牢政治忠诚。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清单30条;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听取2024年度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汇报1次,主动向县委、县委宣传部、市中院书面报告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舆情风险排查2次。二是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1次,全面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关于网络突发敏感舆情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的八条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围绕“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筑牢思想安全防线”主题开展专题讨论1次。三是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自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报告机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刚性纳入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7名班子和20名部门负责人均如实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3)关于“中心组学习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并印发《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5次,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专题研讨6次,严格落实组长提贯彻意见制。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4)关于“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个案示范引领”,主导凌翔矿产破产清算案,推动企业成功重整,彰显司法挽危纾困实效。二是坚持府院联动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山霸王公司涉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已立案受理。三是组织干警在全县科级干部培训班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法治服务意识。召开专项推进会,分管领导带队走访通江县粮食建筑公司,发放《涉企案件审判白皮书》、以典型案例指引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司法政策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四是分别与南江法院、万源市法院召开“纽扣法庭”工作联席会1次,落实集中管辖,开展巡回审理1件,推动“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落地。五是2023年4月将县力迅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保交楼”专项资金执行给道隧集团有限公司的问题已于2023年底整改完毕。

(5)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制定了《2025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2次,明确扫黑除恶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统筹部署相关工作,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二是加强黑恶案件审理,对受理的袁某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及时进行了审理并结案;完成县扫黑办交办线索核查1件。三是对尚在监狱服刑、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的案件予以终结或终本结案,待被执行人刑满释放后,重新立案恢复执行;对已刑满释放的被执行人,虽暂无履行能力,但被执行人自愿向本院递交承诺书3份,承诺分期履行。

(6)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底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入驻通江县“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出台《通江县“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运行实施方案》,推动通江县综治中心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统一分流至全县20家调解组织实质化运行,巴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息平台于2025年5月中旬在县综治中心正式运行。二是派驻1名立案审查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材料审查、分流工作等专项指导,目前已通过平台委派案件64件,调解成功20件,调解成功率31.25%。三是加强非诉解纷引导,经过积极引导,2025年1—6月通过非诉化解并申请司法确认案件数量为224件,同比上升了420.93%。四是编制《涉未成年人审判白皮书》(含典型案例)、婚姻家事纠纷常见问题解答宣传册,印制了劳务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多发易发纠纷的法律风险提示宣传册,并在法律宣讲中予以宣传、发放,通过宣传引导、非诉解纷化解,截至2025年6月30日,离婚纠纷同比下降了19.55%,买卖合同纠纷同比下降了2.61%。五是按季度已向县委报告诉讼案件分析报告5期,对涉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司法数据进行研判分析,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同时由各人民法庭向辖区各乡镇党委政府送达,人民法庭就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类纠纷向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发出风险提示函3份,人民法庭就辖区基层组织村规民约完善向乡镇人民政府发出建议函2份。

(7)关于“保密工作存在安全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指定1名专人负责保密工作,签订《保密承诺书》6份,确保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开展保密教育工作专项培训2期,邀请市机要保密局领导来院开展“遵守保密法纪 筑牢保密防线”专题授课,切实增强干警保密安全意识。三是对全院办公办案用电脑全覆盖网络安全检查3次,采取网络隔离、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风险隐患。四是对信息化运维进行外包服务采购,聘用2名专业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渐进提高网络安全建设标准和水平。对2024年违规外联黑色通报1次。

3.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院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院党组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有偏差,聚焦审判执行抓质效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8)关于“立案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初将人民法庭立案权限收归立案庭,立案庭对线上提交的符合立案条件的材料及时审查、分流、立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院收案数量同比上升了7.1%,其中执行收案数量同比增加了22.25%。二是组织各简案团队学习《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实施细则》,并更新2025年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促使各简案团队对小额诉讼程序办理流程牢记于心,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025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204件,同比增加180%。三是组织各审判团队法官、辅助人员对民商事立案审查、繁简分流识别标准进行专题学习培训1次,以规范民商事案件的审查和繁案简案的识别;会同审管办组织网上办理流程培训1次。四是落实专人负责网上立案审查工作,立案庭庭长定期检查立案审核进度与质量,分管领导亲自审核把关审判组织变更。

(9)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将繁简结对指导制度与阅核制度、“四类案件”监管相结合,判决案件强制纳入阅核,疑难复杂案件、发回重审等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2025年我院阅核案件达1093件,占比达到33%,“四类案件”监管339件,占比7.78%。二是对《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确定民事、刑事、执行会议专职秘书团队,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三是每周对审限10天以内的案件进行公告提示,对审限不足30天的案件每周预警,每月不定时对超六个月案件进行督促,2025年上半年已发出督办函30份,压紧压实法官责任。四是组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1期,全力提升法官干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提升审执质量和效率。五是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参审机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统一管理,由政治部统一对机关各庭室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进行随机抽选。规范建立人民陪审员排期参审台账,严格把控“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与陪审案件数不超过30件”的规定,105名人民陪审员2025年度参审案件均未超过30件。六是对新任职人民陪审员开展岗前培训,培养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审能力。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群,充分征求人民陪审员参审意愿,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参审、愿参审。

(10)关于“执行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数据会商会、局务会6次,强化对上级法院重点指标、最新要求的学习贯彻,利用显示屏每周通报执行动态,倒逼执行干警强化责任担当。刚性要求干警使用智慧执行APP,执行局负责人对失信名单撤销、屏蔽主动审核把关,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工作中未再出现失误。二是严格落实执行局负责人审批制度,严把审限、终结、终本审批关,2025年1—6月首次执行案件终本率为2.43%、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52.02%,执行到位率为61.99%,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三是强化执行强制措施运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专题协调,2024年完成拒执打击2件3人,2025年以来已有3件拒执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立案侦查3件。四是开展执行案件交叉执行和“鸣蝉”集中巡回执行等专项行动,依托全市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五是构建“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协同、镇村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通过建立三级联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新突破。六是对标岗位职责,印发《执行局岗位职责清单》《执行工作规范化责任清单(试行)》和《执行指挥中心优质化运行方案》,进一步规范完善执行工作流程,提高执行效率。七是加强业务规范化提升,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对通报不合格案件,强化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等处理。

(11)关于“沉淀案款化解和诉讼费收缴不及时”的整改情况。一是财务分管领导一对一告知督促,行装办干警不定期以微信、电话、面对面等方式提醒,让案件承办人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已建立沉淀案款化解和诉讼费收缴不及时台账,对能转执行的均已全部转执行,部分不能转执行属于信访案件,已做出相关情况说明。三是执行指挥中心落实专人每日上午对到账案款进行点对点通报,确保案款及时支付,不超期。四是开展案款超期支付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案款收发规定的再学习,案件承办人一对一作出书面说明,深刻剖析超期支付原因,派驻纪检组、督察室联合对执行局全体干警、各执行团队开展集中约谈,严格规范财产处置和案款发放,加强执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4.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缺失

院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在议事决策程序、民主集中方面还有欠缺。

(12)关于“决策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党组决策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党组议事程序和规则,区分党组会和行政议事权责。二是严格规范党组会流程,落实好会前议题收集与审签制,对提请上会议题严格审核把关,收集党组会议题54份,召开党组会15次。

(1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修订完善《党组决策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原则。二是严格把握党组会参会人数要求,研究职务任免的15次党组会议参会人数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三是组织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工会经费规范、有效使用。成立机关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定《通江县人民法院工会经费管理制度》,2025年以来,每笔工会会费支出均由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杜绝违规使用工会会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纠治不到位方面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院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认识不足,对干警管理宽松软,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频发,2021年至今全院受党纪政务处分干警达9人、受提醒诫勉等组织处理干警达49人。

(1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为每一位班子成员量身定制“个性化”的提醒事项,发出提醒函8份,做到一人一函、精准提醒,真正让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方向、有重点。二是持续落实谈心谈话,自2025年以来,先后开展廉政谈话、集中约谈、一对一谈话3轮540人次,签订员额法官任前承诺书3份、法官履职承诺书32份,切实增强干警司法履职责任心和为民服务意识。三是每月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数据会商分析会等,听取各条线、部门工作汇报,坚持到分管条线走访督察,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四是综合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并印发《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健全廉政风险动态防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廉洁风险。五是派驻纪检组立足监督职责,联合机关纪委、督察室通过实地走访、廉政约谈、谈心谈话等方式,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审判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推动“三重一大”事项置于“阳光”下监督。今年以来,已对中层及以上干部全覆盖廉政谈话(谈心谈话)31人次,谈话提醒60余人次,精准监督“三重一大”事项19次。

(15)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扩大)会、法官夜校、“三会一课”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全院干警坚定信心、稳干实干、善作善成。二是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审管办、机关党委常态化对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司法作风、庭审规范等展开专项督察20余次,发出专项督察通报、黑色通报6期,切实增强干警敬畏之心和纪律意识。三是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省法院顽瘴痼疾排查整治等开展专项整治,主动发现问题2起,发出黑色通报2期。分别向县公安局、市管局函询干警酒驾醉驾、任职执业情况,以精准问责推动干警担当作为。四是邀请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代表、法律工作者走进法院,召开“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座谈会”,进一步增强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代表、法律工作者的良性互动和清廉关系。五是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三个规定暨重大事项填报承诺书”171份,发出“三个规定”填报情况通报6期,对长期“零报告”14名干警点名通报,正面典型案例宣传2起。六是开展超期未归档专项整治活动,建立超期未归档案件台账,发出提示函13份,对整改不力的2个团队和4名干警予以全院通报并纳入年底考核。七是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面典型案例并开展交流研讨,集中整治“大操大办”、违规吃喝、酒驾醉驾等,“一把手”讲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让干警直观地认识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后果,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方面

6.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

院党组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履责不到位,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1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3次,研究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修订完善《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将党建职责清单内容落实情况与党建考核评价挂钩,做到督责有力、考责精准。二是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各支部书记围绕履职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别开展年度、半年工作述职2场次,为2025年支部建设工作奠定扎实基础。三是组织党务干部就党内法规、政治生活、党员发展、换届选举等机关党建实务进行专题培训2次,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四是建立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台账备案制度,各班子成员到联系党支部监督指导5次,主动参加“三会一课”13次,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1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掌握并了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二是认真制定《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严肃民主生活会会议程序,督促班子成员扎实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对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剖析材料质量过关。严格按要求向县委报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三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班子成员自我检视后,班子成员本着对同志负责,严肃认真开展相互批评,民主生活会有辣味。

(18)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有关规定,已于4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针对委员缺额的问题,各支部已于4月份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支部选举,及时完成委员的增补工作,进一步优化支委会结构。三是建立党员动态管理花名册,在党员系统同步更新党员流动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台账,每月各党支部完善支部手册党费收缴情况表,党费缴纳持续规范化。四是机关党委组织党建业务工作专项培训2次,对4名积极分子发展资料开展一对一审核,对入党申请书、登记备案表等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缺项漏项的情况逐一退回,整改完善相关资料9份。五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已分别于3月底前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并在6月开展支部书记半年述职工作,一把手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院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活动,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7.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院党组对队伍建设思谋不深,在干部人才招聘、使用管理等方面不规范。

(19)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政治部2024年末对干部人才队伍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2025年度岗位调整1批16人次。二是制定《2025年党外干部培养计划》,班子已配备1名党外干部,吸纳10名干部为党外后备干部,将其放在重点岗位历练锻炼。

(2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根据通江县委组织部关于《通江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江县2025年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方案》,2025年5月完成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提拔任职3人次,轮岗交流7人次,符合轮岗条件的干部已全面轮岗到位。

(21)关于“司法辅助人员招聘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7月在未对外发布招聘公告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考核方式招聘3名聘用制司法警察的问题,我院认真组织学习省高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四川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理解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二是如有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计划,严格在限定名额内按程序报经审批同意后开展招聘工作,2025年暂未开展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8.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2021年1月县委第六巡察组常规巡察反馈“案件审判质量还有待提高”“执行司法警察管理制度不严格”。“个别司法警察领着警衔津贴和岗位津贴,不安排不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等问题整改未到位。

(22)关于“执行司法警察管理制度不严格,3名司法警察“占编不在岗”从事行政工作,司法警察担任办公室负责人”的整改情况。综合办公室原司法警察何某已于2025年1月调离通江县人民法院。本院其他司法警察不存在“占编不在岗”问题,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五)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23)关于“案件审判质量还有待提高,发改案件瑕疵率偏高,2022、2023年发改案件瑕疵率分别达48.48%、75.43%”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会前学法4次,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召开数据会商会6次,通报审判执行数据,分析短板弱项,研判提升措施;召开专委会20次、审委会11次,聚焦案件焦点、疑点、难点,群策群力解难题,为提升审判质量夯实基础,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双十佳”“双十大”培优团队。报送十佳庭审3场,十佳裁判文书12篇,成绩显著。四是对2024年度发改案件进行自评,将全市法院交叉评查被评为“一般瑕疵案件”及时移送督察室开展审判责任追究,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11人,通报1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压实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机关是人民法院第一属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察部门监督责任,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持续推动问题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紧压实、一贯到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健全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补齐补牢短板漏洞。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行跟踪评估,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抓实督查督办,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公开期限: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13550469566(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通江县高明新区1111号通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邮编:636700;电子邮箱:591665379@qq.com。

中共通江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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