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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中医医院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日期:2024-08-08 15:12阅读量: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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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9月6日至9月28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通江县中医医院党委(以下简称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1月1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通过集中整改落实,反馈的1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建立完善了四类16项制度。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不到位的主要问题方面

1.关于“维护患者利益仍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临床医生用药监管,防范不合理用药、大处方、计费不合理等3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二是上线升级了“临床药学管理系统(合理用药管理系统)”“两定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RG系统(付费智能管理系统)”等3类信息支持系统,进一步规范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合理收费等行为。三是通过医院LED显示屏、自助机、医院官网等3类渠道,及时向社会群众公示物价收费标准和医保相关政策,让患者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医。四是通过维护、升级医院HIS系统,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培训、强化不合理计费监管等4项措施,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五是组织召开了医保专题培训会议,各临床科室主任、医生及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六是印发了《通江县中医医院关于医保科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建立健全了《通江县中医医院两定医疗信息申诉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了《通江县中医医院医保内部控制制度(修订)》《通江县中医医院物价管理制度》《DRG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文件。七是成立了医院物价(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了物价专职管理人员,并调整1名临床专业人员到医保科从事医保审核工作。八是根据《巴中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版)》要求,再次核实医疗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收费标准,防范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无报告计费、无记录计费等现象的发生。

2.关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仍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以更实的举措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和技术指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三是制定并印发《2024年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督导方案》,每季度对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1次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四是2024年1月,医院公共卫生科与基层指导科赴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1次,针对慢病管理率低、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低、HIV筛查率低和中医健康服务指导不规范等4个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五是2024年3月,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艾滋病筛查、慢性病筛查等工作,加强医务人员中医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中医药健康指导的规范管理率。六是截止目前,根据四川省健康档案云平台反馈信息显示,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签约服务各项指标均已达标,其中签约家庭数达99.97%、签约总人数达99.98%,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老年人签约率均为100%。七是2024年第1季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为96.26%,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8.5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为63.70%,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为93.21%。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专业人员对2023年以来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报销情况开展全面自查。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通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标准。三是规范职工进修、公务接待等费用报销管理,对公务接待报销事项严格按照“一事一结”,采取“先审批、后接待”,公务卡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仍有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形成医院党委会、院务会、内控领导小组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层层有把关、步步有设防。二是逐步提升会计基础工作,将财务科人员每年分2批次上派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完善财务专业人员考核机制和分流制度,以个人职称、业务水平等为考核标准,进行择优选拔和末位淘汰。四是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准确经济核算、严格审核把关,按程序和制度,规范进行资金支付。

5.关于“党员党费收缴仍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费收缴计算基数,制发《2024年度党员党费收缴基数表》,并下发至4个党支部,要求按照现有基数规范收取党费。二是对因阶段性调资调标导致党员收缴基数变更的,由党员本人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告,重新确定党费收缴基数。三是对因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单位6个月以上的党员,由转出党支部出具《党费结清证明》后,按程序转接党组织关系。四是再次排查2023年9月底前转出党组织关系党员名单,对确实存在未结清党费的党员,由转出党支部致电本人追缴或发函至转入党支部追缴党费。

6.关于“编外人员管理仍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编外人员再次进行清理,对人岗不适、专业不对口人员岗位进行调整或予以辞退,已辞退医务科人岗不适人员和项目办非专业人员2名。二是制订了《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明确了招录标准,规范了招录程序。三是严格人员招录审批制度,在人员招录前及时向组织、人社和卫健主管部门汇报审批,招录后按程序及时上报卫健、人社及编制管理部门备案。四是在招录合同制人员时,及时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上公示招录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五是严把人员招录关口,根据医院工作实际,坚持按需设岗,严禁按人设岗,严禁打招呼进人。

二、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方面

7.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刻”的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装订成册,并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开展了集体学习。二是举办“通江县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医院党委书记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讲授《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题党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卫生工作者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印发《基层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明确了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和重点。四是印发“政治理论学习资料”7期,并下发至各党支部、各科(部)室组织学习,建立学习资料专档6个。五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党支部每周组织全体党员职工自觉做好《党章》《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3类必读书目的学习。

8.关于“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修订完善了《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实现党委会议题、院长办公会议题“双审核双签字”。二是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货物、信息化建设及配套服务采购决策机制(试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采购程序和规范。三是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召开专题会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评估后,按程序报院党委会决策。对大额资金的拨付管理进行了明确,30万及以上金额事项必须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9.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还有短板”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构建了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先后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院党委书记一一听取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层层压实责任,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30余份。三是不定期深入科室开展监督检查,对日常出勤、参加会议、政策传达、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3个科室和4名职工开展了提醒谈话;对违反党纪党规和相关规定的科室和人员按程序做出处理。四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2次。分别组织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一手“问诊把脉” 一手“袖里吞金”》和《梦断权途》,撰写观后感50余份。五是加强党纪法规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先后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川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2023版)》《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管理办法》等。

10.关于“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重新调整院纪委书记分管工作,支持纪委书记更好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建立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制度》,完善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建全了日常监督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职称晋升等挂钩。三是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对药剂、设备、项目、人事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做好风险提醒和防控。四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五官科、收费室等4人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警示教育,对院感管理不到位、病案归档不及时、医保费用超限、值班值守脱岗等问题,进行了点对点处理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1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启用电子化公文管理系统,严格设置公文审签、阅示、办理等流程。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规范和明确了公文的起草、核稿、审签要求和程序。三是对巡察反馈的公文常识性错误及时间逻辑问题,进行了修订完善。四是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并对会议签到不及时问题进行反馈,所有会议签到记录原件均存档备查。

12.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并接受县财政局处罚。二是修订我院中药饮片采购制度,成立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小组,对中药饮片采购价格、质量、流程进行监管。三是严格落实询价采购制度,截止目前,医院所采购的中药饮片在同等质量下,以报价较低的企业中标,采购价格较以往有所下降。四是针对西安宝信融资租赁案件,目前还未收到再审判决,我院正持续跟进、关注案件进展。

13.关于“资金支付存在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12个,严格按照流程规定支付药品、卫生材料、医疗设备、基建等欠款,并将支付款项明细提交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公正。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管理,做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工会会员自觉履行义务。

1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了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网格化管理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工作。二是开展院级领导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4名党委委员分别联系指导行政后勤党支部、内科党支部、外科党支部、医技党支部党建日常工作。三是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巡察“回头看”整改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共计8份,形成资料汇编1部。四是医院党委已书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及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述职,撰写述职报告60余份存档备查。五是选派1名党建工作专职人员赴巴中市委党校,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党建水平和能力。六是医院党委先后组织召开党建品牌建设现场观摩会、推进会和研判会3次,专题研讨党建工作。七是建立《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基层党支部13项、党支部书记(委员)12项、党员5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履职情况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落实。

15.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对借用人员进行梳理,在医院大门口张贴了《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布违规借调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二是完善了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使用、培养一批中青年中层管理干部,逐步构建起合理的人才管理梯队。三是健全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按时发放高层次引进人才安家补助,提高薪酬待遇,定期外派进修学习,搭建干事创业平台,逐步引进一批高职称、高学历紧缺人才。四是修订了《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持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五是加强财务人员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逐步淘汰编外财务人员,调整具有财务专业的正式人员到财务岗位。已向县委编办、卫健主管部门汇报,争取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六是严格执行重点岗位轮换机制,已对人事、设备、药剂、总务、财务、项目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轮换,并建立了定期轮换和警示谈话机制,全面加强了日常监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827-7111078;邮政地址:壁州街道城南路155号;电子邮箱:5027332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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