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共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日期:2024-08-05 15:07阅读量:2311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9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履行市场综合监管职能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局人事股已制定《2024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并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培训内容。二是已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2月组织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局党组已向中心组全体成员、各支部印发《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是已印发了加强“学习强国”平台使用的通知,督促干部职工常态坚持学习,并每月定期通报线学习情况。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做到意识形态“四个纳入”“四个一同”,局党组班子成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市场监管工作检查内容。二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并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市级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相关股室牵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完成。二是对“四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问题进行梳理,举一反三,确保各类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在2022年5月通江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合并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换届选举,现由张长飞同志担任会长,并已在县民政局备案。三是局机关人事和党建办通过找个别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得到了纠治,2名同志向局党组写出了深刻检讨。四是完善干部职工奖励制度,激发干部队伍干事热情;评选系统内“十大市场监管工作贡献者”,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头引领作用,树立良好的干事氛围;对未正常上班人员经人事股通知回单位到岗履职,同时局机关纪委对相关人员的问题进行了处置。

4.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营商环境“清障”行动,采用走访企业、媒体宣传、政务公开等方式,积极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有效推动利企政策宣传覆盖面;培养政策宣讲专员,分类分行业点对点地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成立促进民营经济政策宣贯领导小组,梳理归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1+2”政策“三个责任清单”。二是建立企业合理合法诉求“清零”台账,细化局领导联系帮扶民营企业清单,定期走访推动落实。三是通过上级会议精神传达、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加大对市场主体的业务指导,推动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四是分管领导通过查阅案件资料、走访、谈话,对个别单位或人员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处理,有效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行政执法问题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管理制度》,开展了行政执法类问题提醒谈话,避免后续工作中再次出现同类问题。二是加大案件罚没资金执行力度,已建立《通江县市管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件罚款登记台账》;施行专人包案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专人专案执行到位。三是根据《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制定完善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四是制定了《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易程序案件管理制度》,对简易案件办理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对简易案卷进行汇总备案,设立了罚没物资管理专库,建立了罚没物资管理台账;对所有执法文书再次进行检查,对漏签的文书进行补签,对发现的错误及时进行修改。

6.关于“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够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向上级提交撤销8名工勤人员及未在执法岗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申请,同时已建立《2024年度执法证分类管理台账》。二是已陆续开展各专项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对永安所、高明所、至诚所、沙溪所等工作人员进行了补充,整体人员结构已进行调整。三是由政策法规股和人事股牵头,对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确保每年至少开展2次系统性、规范性的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方面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纪委常态组织学习市县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到红色教育或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纪法教育;党组书记每年组织上廉政党课,常态性开展廉政约谈班子成员。二是督促各分管领导做好分管领域“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每年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全面剖析查摆个人工作中的不足。

8.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充了局机关纪委人员,制定了2024年监督工作方案,对每季度开展的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细化。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到巴中廉政教育基地、巴中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在重要节日期间推送廉政警示提醒信息,有效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差旅费和租车费用报销审核审签,对于已超标准的费用,相关单位已及时退回。二是没有政策规定或不明确规定的,已超标准报销的加值班费、不合规定报销的费用已予以退回,对经办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三是对两起违规报账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退款并开据“内部往来结算收据”。四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及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接待流程和标准等,加大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力度。五是加大执法用车管理力度,对执法车辆使用管理的原则、责任、派车、租车、油卡、维修、驾驶都进行了明确要求,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大提醒力度,确保执法车辆使用规范有序。

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审核、报销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无发票支付或发票收取不合规等情况。二是对未规范的票据资料进行了完善,全面清理无发票、不合规的票据报账,逐一完善报销费用附件,要求干部职工办理公共事务时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已按照规定在指定网站上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示公告,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真实准确,可查询、可追溯,如2024年的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检测。

11.关于“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做好账目调整,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建立了项目资料专档,对2013年实施的“四位一体”综合楼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并进行了审计。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核算,杜绝挤占、违规列支、超额支付等问题再次发生。四是梳理食品抽检工作流程和实际情况,及时完善文书和票据,严肃工作流程和手续,杜绝不规范工作行为。

1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局财务股计划在5—8月对全系统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

13.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对6人超范围发放的工会福利0.36万元已予以收回。二是对超额发放的工会经费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发放的资金已进行追退。三是2021年10月支付7名临时工疫情期间值守卡口慰问费0.35万元已追缴回单位账上。

三、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有所弱化,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梳理检视问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二是局机关党委召开巡察反馈党建方面问题专项整改会,就支部如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党务知识进行再次培训。三是已按要求开展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并传达学习了组织生活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时督促指导各支部按要求常态开展好组织生活会。

1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短板”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培养新生力量,提拔任用年轻干部,2023年已提拔任用所长3名,逐步填补所长空缺。同时,为整合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沙溪所与洪口所、铁佛所与麻石所已经合署办公。二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民胜所、宕江所、永安所所长和诺江所、瓦室所、铁溪所、诺水河所、法规股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16.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把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共部署;安排人员不定期到下属支部指导、检查党建工作。二是在干部人事调整上优化党员结构,进一步健全党组织人员配备,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研究调整党组织设置事宜,目前已将调整文件上报审批。三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按时按标收缴党费,规范开展支部换届等工作。

四、推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7.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了202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一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彼此之间严肃开展了相互批评,一针见血直指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护短,开出了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二是对巡察发现个私协会搭车收取会费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我局制定了与个私协会彻底脱钩“回头看”实施方案,对人员管理、办公场所、会费收取、投诉举报机制等内容进行规范查处,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人员进行了纠错和提醒谈话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7-7221050;邮政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书院街35号;电子邮箱:873384523@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