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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纪委监察局通报近期查处的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5-11-27 10:04阅读量:1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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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通江县纪委监察局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将有关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赵高德任诺江镇亮垭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违规收取村民林权换证、土地和房屋确权等费用用于村集体开支,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李宗国诺江镇亮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违规收取村民林权换证、土地和房屋确权等费用用于村集体开支,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潘庆泉在文峰乡土门村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弄虚做假骗取国家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偿金,侵占村集体资金,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李毅在文峰乡代办该乡国土业务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5何贻志任沙溪镇秦家院村村主任期间,在该村2015年低保评审过程中,优亲厚友乱作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沙溪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6王朝民任沙溪镇秦家院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村2015年低保评审过程中,优亲厚友乱作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沙溪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7王贤忠任板桥口乡城子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5815日在诺水河镇瓦室滩敬老院举办公司开业庆典宴席,邀请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板桥口乡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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