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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一季度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9-04-24 11:01阅读量:1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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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通江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要求,大力查处、严肃问责脱贫攻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一季度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洪口镇农业服务站林业岗位负责人刘功名履责不力问题。2017年2月,刘功名在明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已划拨到镇财政所的情况下,仍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兑现该资金,直到2018年3月,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审计时,全镇仍有96.48万元资金未兑现到户。2019年3月,刘功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洪口镇侯家院村村两委干部虚增土地流转面积问题。2014年,侯家院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党支部原书记侯道远虚增面积4.7亩,获取补助资金5875元,将其中的4625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村主任吕举贤为其岳母赵某英虚增面积3.4亩,领取补助资金4250元,赵某英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侯道远、吕举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侯道远、吕举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烟溪乡四合村代理村主任刘伯忠在山林流转中弄虚作假问题。2014年3月,刘伯忠协助他人编造了该村一、二、四、六社山林流转的相关会议记录等虚假资料,并收受他人现金5000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9年1月,刘伯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铁溪镇田坝村村主任杨述斌挪用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11月,铁溪镇田坝村村委决定将该村四社、五社中共计629亩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划分到该村村干部账户管理,其中杨述斌140亩,补助资金6860元,杨述斌将其中的4795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9年3月,杨述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诺江镇天井村村两委干部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和2017年春节前夕,天井村党支部书记向忠诚、村主任赵仕东、时任村文书罗国兴采用虚假列支的方式,违规套取农村产业建设补助资金11970元予以私分,其中向忠诚、赵仕东各分得4000元,罗国兴分得3970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其家庭开支;同时,向忠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向忠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仕东、罗国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五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了扶贫领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对扶贫工作漠不关心,甚至不履行职责;有的弄虚作假,侵占挪用扶贫资金;有的优亲厚友,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这些问题影响了脱贫攻坚进程,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厌战等消极腐败现象,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利剑,持之以恒地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向深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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