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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纪委监委通报6起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等典型问题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20-02-11 11:37阅读量:5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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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厂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何光继、筲箕背村党支部书记郑荣兴、苟家坪村党支部书记石庭国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参与聚餐的问题。2020年2月2日,何光继、郑荣兴在筲箕背村开展疫情防控入户宣讲工作,要求村民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隔离,不得组织或参与群体性聚餐活动。当晚,何光继、郑荣兴、石庭国带头参与在筲箕背村委会旁某村民家中共计16人的聚餐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月7日,何光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免去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职务;郑荣兴、石庭国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陈河乡党委委员、副书记蒋恩章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1月24日,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市委、县委作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1月28日至2月1日,蒋恩章作为该乡党委副书记,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县的相关要求置若罔闻,在多次接到党政办要求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后,以存在感冒症状为由,心存畏惧,累计4天既未请假,也未到岗履职,造成了不良影响。2月7日,蒋恩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免去乡党委副书记、乡党委委员职务。

三、至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靳朗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乡镇每日18:00前上报排查“四类人员”情况,因相关工作人员请假,通江县至诚镇分管领导靳朗未及时安排其他人员负责落实,并对该项工作情况不知情、不过问,造成不良影响。2月3日,靳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龙凤场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杨兆国上报疫情排查信息疏忽大意的问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乡镇每日18:00时前上报排查“四类人员”情况,杨兆国具体负责该镇排查信息报送工作,因疏忽大意,导致该镇1月29日、30日连续2天没有正确报送排查信息,造成不良影响。2月3日,杨兆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五、董溪乡卫生院院长李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问题2020年1月20日,董溪乡青龙咀村村民刘某从武汉务工返乡后在洪口镇刘家坪村租房暂住。1月22日,董溪乡卫生院对其体温检测确认无异常后,发放口罩进行居家隔离。1月22日下午至26日上午期间,李强未将刘某的相关情况通报洪口镇卫生院,也未采取其他措施进行体温监测。事后,李强担心该问题暴露,编造了虚假的测量刘某体温数据以备检查。2月7日,李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麻石镇双柏树村党支部书记向仕成在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麻石镇双柏树村在疫情防控入户排查工作中,仅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对部分农户进行排查,致使该村排查“四类人员”数据为零,严重失实。双柏树村党支部书记向仕成负主要责任。2月3日,向仕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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