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胜镇政府工作人员杨玉琼违规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杨玉琼在担任民胜镇社保办主任期间,在征得分管领导原人大主席戚某(另案处理)等人同意后,编造27人次公益性岗位服务的相关资料套取财政补贴19.44万元,用于为达芙妮(四川)鞋业有限公司招募工作人员、办公经费等开支。2020年5月,杨玉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二、永安镇孙家坪村临时党支部副书记张德祥违规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1月,张德祥担任原岳家坡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提议并经村民代表同意后,将财政补贴该村道路建设结余资金9万余元,挪用用于村级生活开支、产业路维修和偿还工程欠款等,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张德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龙凤场镇花山村临时党总支部副书记张友继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问题。2019年5月至6月,张友继担任原花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已出嫁但未迁户口的胞兄之女张某琼确定为低保对象并上报审核。2020年7月,张友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县供销社党委委员李松春收受项目承包人所送现金问题。2014年1月至5月,李松春在担任原兴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该乡水毁工程、农业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渔池村聚居点道路硬化项目的承包企业在资金拨付方面提供关照,先后收受项目负责人向某所送现金共计3万元。李松春在收受后虽及时主动将3万元退还向某,但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7月,李松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县住建局城市建设股负责人邱龙违规审核企业虚假业绩问题。2018年,邱龙按照巴中市住建局时任建管科科长李某文授意,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先后将四川康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7条虚假业绩审核通过,其中3条业绩录入工程项目业绩库,4条业绩在审核通过后加盖县住建局印章报上级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邱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康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条虚假业绩已按规定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