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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委巡察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7-03-30 10:49阅读量:1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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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通江县委巡察办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及相关表格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

1、通江县委巡察办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通江县委巡察办部门预算公开

通江县委巡察办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通江县委巡察办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7年3月16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7〕9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始终坚定政治方向,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省委巡察工作办法以及市委巡察办对巡察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开展巡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负责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负责督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5.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承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突出县委中心工作。坚持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我县重点工作安排、紧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找准群众对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找准损害群众利益的“多发区”、“集中区”,重点巡察全县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

2.扎实推进常规巡察。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2017年度巡察18个单位,其中乡镇6至9个,部门5至7个,县属企事业单位1至3个。

3.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始终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着力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4.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研究掌握巡察工作规律,找准工作切入点,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积极探索新办法,拓宽了解情况的渠道;改进信息分析手段,提高分析问题的准确性;加强与被巡察单位沟通,共同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5.督促反馈问题整改。对已经开展过巡察工作的单位适时开展回访督查,重点了解党委(党组)重视及安排部署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整改台账建立及对账销号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的办理情况,督促巡察单位及时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照巡察要求严肃问责。

6.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抓好巡察工作作为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各巡察组情况汇报,县委“五人小组”视巡察情况听取重要巡察情况汇报。

7.规范巡察工作流程。不断加大总结、提升、巩固力度,根据首轮巡察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通江县巡察工作指导手册》,使巡察干部能够准确把握巡察工作原则、内容、方法、步骤,以及如何处理巡察发现的问题等,确保巡察工作高效开展。

8.建立巡察工作制度。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订《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度(试行)》,《巡察意见反馈暂行办法》、《巡察线索移送转办暂行办法》,《巡察整改回访督查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现有工作制度。

9.加大巡察配合力度。完善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有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法纪咨询、司法建议等,提高巡察监督效果。

10.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反馈工作,责成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及时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跟踪了解被巡察问题整改办理情况,把巡察整改结果列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使用干部重要参考,巩固深化巡察工作成果。

11.全面总结巡察经验。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巡察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巡察工作中的不足,全面总结提炼巡察工作经验,查找巡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改进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12.强化理论知识培训。组织巡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使巡察干部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安排巡察干部参加省市巡察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每轮巡察开始前,邀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审计、财政等方面专业人员为巡察干部讲授专业知识,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

13.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思想作风教育,着力增强巡察干部理想信念和政治素养;坚决执行中央“五严禁”“六严格”“四个绝不允许”等巡察工作纪律,强化巡察干部自身监督,坚决杜绝不敢担当、不敢逗硬、跑风漏气、以巡谋私等问题,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14.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巡察机构高效运转,优化巡察办、巡察组分工合作机制,形成巡察合力。研究制订巡察机构干部目标考核制度,确定考评量化标准,制定考核和评价巡察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制度,进优退劣,不断优化巡察队伍。

二、部门概况

中共通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4名,县巡察保障中心为巡察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7年初在编在岗人数8名,财政全额拨款人数8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49.43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4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363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99.4363万元,属行政运行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76.11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818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6.29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主要是职工增资及单位负担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

    巡察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开展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0.8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2016年8月起实行车改,2017年度未再预算此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32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4.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县财政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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