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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8-05-31 10:40阅读量: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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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委、县政府把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紧抓好。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到位、取得实效,通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书记、县长任组长的通江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推进。

明确责任,实行拉条挂账。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分类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通江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结合具体问题整改提出了5大类21个方面的问题,提出70条整改措施。对问题的整改实行清单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实行拉图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同时定期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公开整改进度,接受公众监督。

调度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实行月调度制度,各整改单位每月23日前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江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整改办,县政府每月进行专题调度,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召集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之策,提出明确要求。强化督查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和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举一反三,切实弥补短板。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全县开展了环保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全面排查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工地扬尘、各类自然保护区、落后产能、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环境问题。以督察组转办案件和反馈问题为线索,组织执法力量,对一批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环评制度、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6个,处罚款135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达到了“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目的,确保我县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撰稿人:吴洪,审稿人:熊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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