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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纪委通江县监察局关于印发《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4-12-09 09:37阅读量:2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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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纪委 通江县监察局

关于印发《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


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情况

将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室)整合为办公室,不再加挂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室牌子,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廉政建设办公室、县纠正行业不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纠正行业不正风办公室),不在加挂县廉政建设办公室、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预防腐败室加挂县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牌子,增设纪检监察四室,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调整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总数保持不变。

二、调整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

2、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县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和县纪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4、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县纪委、监察局及县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

5、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接洽、值班工作;

6、负责指导委局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

7、负责委局机关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来客接待等服务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干部管理室

1、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2、负责委局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承办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配合办公室、机关支部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3、负责承办委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

4、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委局及派驻机构纪检干部的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组织的表彰奖励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监察综合室

1、负责收集、综合全县行政监察情况和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

2、承办局办公会的会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监察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事项、建议、提案;

3、承办向民主党派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的工作;

4、负责特邀监察员的有关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教育调研室

1、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

3、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要媒体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5、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预防腐败室(县预防腐败局办公室)

1、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

2、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预防腐败工作;

3、组织协调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工作;

4、承担县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日常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研究室

1、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2、起草县纪委全委会工作报告、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委局重要文件,审核委局重要文稿;

3、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

4、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史料的组织、征集和编纂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法规室

1、负责协助委局机关有关科室的制度起草工作,对有关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

2、负责有关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3、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制度草案提出意见;

4、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法规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1、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履行县纠正行业不正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地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6、负责综合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出具有关县委管理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

7、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执法和效能监督室

1、监督检查政策政令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全县行政效能情况查处、督办违反规定的突出问题;

3、调查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涉及的违纪违法的行为;受理、督办行政效能投诉事项;

4、监督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执行情况,查处、督办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事项。

(十)信访室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

2、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

3、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4、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5、调查研究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

6、督办上级组织要结果的信访件(或案件);

7、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案件监督管理室

1、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

2、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县纪委监察局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

3、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承担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县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

4、负责对依纪依法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办案监督制约机制;

5、对重要案件及相关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6、负责对案件和与查办案件有关的事项的统计分析,为指导办案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7、负责委局机关及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绩效考核等案件综合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纪检监察一、二、三室

1、监督检查所联系单位和该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委管理的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3、督促联系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4、承办联系单位县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单位案件查办工作;

5、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

6、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县委管理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

7、负责了解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案件审理室

1、审理由受委局机关直接检查处理的案件和乡镇、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有关案件向市纪委报批或备案工作;

2、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机关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

3、承担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4、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通江县纪检监察电化教育中心

1、宣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制作反腐倡廉教育教学资料;

2、宣传勤政廉洁典型;曝光典型案例;

3、加强网络廉政文化建设,负责维护更新县纪委监察局网站,负责指导全县反腐倡廉网上舆论和舆情监控;

4、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通江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依法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

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

3、受理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4、收集、通报招标投标监督工作的信息等;

5、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通江县纪检监察信息管理中心

1、负责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及规范化工作;负责案件信息、信访信息、法规信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信息安全、纪检监察视频会议系统等七大纪检监察业务应用系统的管理,以及网络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

2、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研究和试点应用;

3、承担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条件下的安全保密工作;

4、根据纪检工作需要承担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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