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7日至5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进行了提级巡察。9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对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及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对照问题台账清单逐项整改销号闭环,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建立健全县委统战部推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研判调度、工作交接、质量把关等制度机制,全面压实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职能职责,严格质量标准,强化巡察整改持续性、时效性,坚持对整改工作一月一提示,一月一调度,确保反馈意见按时整改销号。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2025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查摆问题根源,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
(二)统战部部长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整改牵头抓总职责,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带头认领问题5个,亲自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话提醒,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机关管理制度》,对“三会一课”、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会、职工会,开展理论学习的方式,具体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常态化推进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必学内容,严格按照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召开班子理论集中学习会,目前已召开班子理论集中学习会4次。三是修订完善《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召开部务会。四是坚持将政策理论学习研讨作为提升干部职工统战工作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重要路径之一,将统战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全县统战部长会议、县委统战部部务会学习内容。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每季度召开部务会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在向县委的工作报告中专门报告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在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报告中均报告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情况。三是持续守好网络统战舆论主阵地,加强县网联会制度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监管。充分发挥县网联会的正向引导作用,组织召开通江县网络代表人士座谈会和新媒体(自媒体)座谈会各1次,加强对本土网红的正向教育引导。四是加强“通江统战”微信公众号推广运维,每月更新公众号内容至少4次,持续提升公众号活跃度、关注度。
3.关于“引领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主党派机制,印发《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关于领导班子挂联民主党派及各统战工作团体〉的通知》,明确部领导班子挂联指导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具体方案。二是加强对民建通江支部的思想政治引领和业务指导,明确由常务副部长联系民主党派,指导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
(二)大统战工作格局还不完善方面
4.关于“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好”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县委常委会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统战工作职责清单,县级部门、各乡镇(街道)参照制定。二是压紧压实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乡镇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4个统战工作指导组,对乡镇、部门的大统战工作开展全覆盖督查指导。三是严格落实无党派人士“双走访、双报告”制度,对无党派人士较多的单位开展工作督导以及对无党派人士开展“双走访”1次,对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约谈1次;每年听取党外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评议,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5.关于“对统战工作指导力度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会商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科学制定统战委员及党外代表人士年度培训计划,召开统战委员及党外代表人士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1次,召集统战委员召开专题会及培训会议10次。将统战知识纳入县委党校教学安排及干部讲习堂教学计划,完成2025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025年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干部讲习堂授课。二是将县知联会、县新联会、县网联会等社团组织骨干成员纳入党外代表人士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一起培训,提升建言献策能力。三是县新联会已聘请专业机构对新联会2023年换届财务进行补审。四是督促统战团体严格依照章程每年召开理事会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会员大会通报财务状况。
(三)推动宗教领域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6.关于“宗教领域日常监督管理有缺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省宗教院校和市佛教协会,商讨引进宗教人才事宜;采取教职人员挂联宗教活动场所方式,县佛教协会已制发文件确定4名教职人员挂联无教职人员场所,指导开展全县宗教领域“互关互检”活动1次、“爱国爱家爱家乡”活动1次。二是完善场所各项管理制度,为场所统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上墙,定期开展财务公示。三是加强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常态开展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并已形成工作台账。四是全面排查宗教活动场所文物情况,已建立清单台账,并会同文保部门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宣传教育,联合文物部门对其挂牌保护,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安全责任和保护管理职责。
7.关于“防范宗教领域风险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开展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二是县委统战部牵头组建4个县级督导组,会同涉及乡镇逐一现场研判,对照整改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整改方案。
(四)推动民族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8.关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得不牢,民族工作多为“被动响应”而非“主动服务”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巴中市民族工作服务平台”作用,积极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采集、录入本辖区少数民族户籍人口、实有人口和拟长期居住流动人口有关情况,收集群众诉求,及时解答关于住房、更改民族成分等诉求。二是做好民族工作服务,强化县政务中心民宗服务窗口的效能,加强值班值守,收集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协助解答民生诉求、政策咨询,持续发挥窗口为民服务的作用。三是优化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四是持续加强已实施项目管理和维护,不断提高项目质效。五是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2021年至2025年所实施的项目开展“回头看”,项目后期管护良好,带动集体经济增收效益明显;对正在建设中的项目,就把好项目质量关、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料整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开展督导4次。
(五)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乏力方面
9.关于以“巴商茶间荟”为载体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有短板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通江县“巴商茶间荟”工作专班,并制定活动流程图,形成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按要求规范开展“巴商茶间荟”活动,并按照每月不少于3次的活动频次举行。从2025年9月到7月底,已举行36次。三是对企业诉求意见及时反馈办理制度、督办回访,形成工作闭环。
10.关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按照《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印发《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关于规范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的函〉》,严格规范民营经济人士综合评价标准和流程,严把考察人选入口关和评价关。
11.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带动乡村振兴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村企结对现状,清理已倒闭、面临破产和未履约等无实质帮扶的结对企业56家。二是组织引导更多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新增重点村、薄弱村村企结对29家。
12.关于“指导督导商会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加强商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每年到商会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帮助其规范运行管理,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加强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推动异地商会、行业商会、基层商会组织扩面建设,有序运行,截至目前,已到商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和理想信念教育2次。
(六)“联系支持党外人士工作有差距”方面
13.关于“指导党外人士参政议政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2025年已开展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培训1次,并邀请专家培训指导,提升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并动员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积极撰写建议、意见。
14.关于“培养推荐党外干部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党外干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1次。二是制定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将党外干部的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制度化;完善党外干部“蓄水池”,严格按照党外干部储备要求建立党外干部后备人才库,并按要求配备党外干部。三是根据现有党外干部配备现状,立足2026年换届,协同县委组织部开展党外干部配备动态监测预警专题分析,综合研判党外干部进退和配备需求情况,做好党外干部推荐工作。
15.关于“对党外干部述职报告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不认真撰写述职报告的同志进行约谈提醒,认真开展2026年度党外干部民主评议会,并要求认真撰写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二是加强组织、统战部门协同联动,将党外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完成县管党外领导干部2025年度考核。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16.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部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部务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1次。二是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修订《县委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三是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建立并动态更新廉政风险排查整治台账,推动清单问题有效整改,除长期坚持事项外,所有问题均已销号清零。
17.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领域关键岗位和年轻干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每季度开展1次全覆盖谈心谈话,并建立关键岗位、统战对象廉政风险防控台账。二是结合统战工作实际,通过集中警示教育学习会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并通过参观中共川陕省委党校旧址、空山战役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和内容。
(八)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18.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财务人员进行约谈,修订印发《〈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新的财务人员,支持机关财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19.关于“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弄懂弄通党委统战部议事决策和工作规则,修订印发《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事规则》《〈中共通江县委统战部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二是全面核实2022年至2024年财务,全面整改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车费报销、固定资产登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项目询价等制度,规范完成固定资产登记。
20.关于“统管民主党派财务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民主党派等代管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资金审核。二是全面核查报账款项,追回重复报销资金,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九)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方面
21.关于年度目标考核“走过场”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5年度全县统战领域考核事项,与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协商调整,针对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等工作任务,已优化设置具体考核指标。二是2025年对县级部门和乡镇实行差异化年度考核,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发挥目标考核推动工作实效的作用,考核结果已报目标绩效评估中心。
22.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学习《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信息报送“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把好机关文稿的导向关、质量关,以朴实文风涵养务实作风,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
(十)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2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精心制定2025年度科级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查摆。
2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参观中共川陕省委党校旧址、空山战役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和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提高主要负责人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的频次,主要负责人参加组织生活达16次。
(十一)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力方面
25.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约谈提醒,严实工作作风。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统战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充分发挥党建对统战工作的引领作用,2025年召开部务会研究党建工作2次。三是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统战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增强统战领域开展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6.关于“党员培养发展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共产党员培养发展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参加全县党建工作培训及各类会议,按要求培养发展党员,2025年发展党员1名。二是严格落实共产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把好党员的发展关、转正关。
(十二)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有差距方面
27.关于“主体责任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强化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二是按要求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次。每个月通过工作提示函发点球方式将当月整改内容发给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压实各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合力,每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共发函3次,调度6次。
28.关于“整改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立足从制度、管理等深层原因入手,进行问题整改。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统战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暨集中约谈会对有关乡镇统战委员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整改工作以发点球的方式提醒相关单位和乡镇。二是认真梳理上轮巡察反馈问题需长期坚持事项,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纳入本次整改清单。三是切实加强统战队伍建设,重点抓好统战委员培训、工作指导、任务督办等工作。
29.关于“成果运用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有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将上轮巡察反馈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纳入本次问题整改清单,持续推进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定期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后续整改工作,特别是需要长期坚持事项,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对长期坚持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压实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悬空、不松懈。
(二)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党建工作制度、统战业务工作机制等,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以整改促提升,持续加强统战队伍建设,深化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党外人士联系服务等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通江统战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7230013(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通江县壁州街道东街61号县委统战部办公室,邮编:636700;电子邮箱:3285896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