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9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高明新区情况反馈会议召开。会前,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先志向高明新区党工委书记苟鹏单独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李先志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苟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巡察发现高明新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高明新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存在短板。执行惠农惠民政策和财经纪律有差距,对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和村(社区)“三资”管理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会议要求,高明新区要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检验政治忠诚、政治担当。要强化担当精神,压紧压实责任,深入贯彻“城市西进”战略,以系统思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努力建设宜居宜业新区。要强化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深挖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把问题整改与作风建设、效能提升、制度完善贯通起来,为高明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苟鹏表示,要提升站位,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做到不推诿、不遮掩、不回避,迅速启动各项整改工作。要全面剖析,着力抓好巡察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将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动力。
县委第二巡察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高明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高明新区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离退休领导干部代表及辖区“两代表一委员”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