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见铭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吴泽毅作动员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宣读了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优秀巡察干部表扬文件,宣布了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
会议指出,要坚定立场、把准方向,以更高站位深化政治巡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高质量完成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以巡察成效践行“两个维护”、护航高质量发展、守护民生福祉。
会议强调,要把握特点、对症施策,以更高标准提升巡察质效。要增强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坚持把巡察监督与业务监督区分开来,准确把握巡察监督的政治属性,从讲政治的高度紧盯权力和责任,发现和推动纠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偏差,做到“巡”有深度。要增强巡察工作的精准性,持续鲜明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四个聚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核心职能职责,发现和推动解决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的主要矛盾、重大风险,做到“察”有力度。要彰显巡察工作的震慑性,牢牢把握巡察“回头看”监督要点,重点查看被巡察党组织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的“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做到“改”有强度。
会议要求,要凝心聚力、敢作善为,以更强担当完成巡察任务。要在同题共答上再提效,各巡察组要充分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坚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地看待问题,确保客观准确。要在组织实施上再提质,县委巡察办要加强沟通联络,协调协同单位选派小分队、组建专家组参加支持巡察工作,整合监督力量、明确监督任务、实现成果共享。要在队伍建设上再提升,加强巡察期间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切实维护队伍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