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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镇:“三个严禁”加强基层干部廉洁教育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7-03-12 09:17阅读量: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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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火炬镇党委、纪委实施“三个严禁”,切实加强基层干部廉洁教育。

严禁在扶贫工作中“踟脚动手”。一是警示镇村社三级干部要管住自己手脚,不准任何人在贫困户异地搬迁中插手工程承包、房屋买卖等事项,违者一律从严查处。二是在执行扶贫政策上必须一视同仁,不准搞优亲厚友,更不准搞“吃拿卡要”;尤其在低保评审、困难补助等工作中,严禁讲关系、走后门和为亲属好友打“擦边球”。三是落实扶贫政策和规定必须精准,各项程序必须精到,严禁搞“中梗阻”和“大概加估计”,严禁从中谋取私利。

严禁在村社财务中“浑水摸鱼”。镇财政所切实加大村社财务监管力度。严审严管收支票据,切实做到据实、规范;严格核算收支结存,切实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物“五相符”;严格做到收入分文不差、支出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堵塞“跑冒漏滴”漏洞;对故意造假、虚报冒领和贪占挪用集体资金的,镇纪委即时立案查处。

严禁在各项工作中“推诿扯皮”。针对个别干部“有利的事就跑不赢、无利的事就懒得问”和“争功诿过、扯筋聊皮”等不良现象,镇党委、纪委进一步明确各级干部的“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具体责任、配合责任”等行政责任制,把责任定到人头、落实到岗位,使责任层次分明,对象准确。同时教育干部,不准把对自己是否有利作为工作的筹码,更不准撂担子、耍滑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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