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火炬镇党委、纪委积极应对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采取新举措,把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管理的重点放在基层。
整治村组干部执行国家优惠政策“讲关系”。诸如在精准贫困户评定、审核、上报过程中,在确定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补助事项中,采取语言暗示、间接提示、变相处置等方式,为亲属、好友制造机会,搞“优亲厚友”,甚至从中谋取好处。
整治村组干部为民办事“讲回报”。群众办事有送小礼小物的,立马就办,反之就拖;印象好的就快办,印象不好就慢来;有个人之间恩怨的,就多跑几趟,故意刁难。
整治村组干部在群众面前“讲权威”。个别村组干部把自己置于各级组织和群众之上,拉大旗作虎皮,拿着鸡毛当令箭,树立个人权威,搞“我说了算”,对组织和群众搞“欺哄瞒骗”;把法人代表变成了“个人代表”。
整治村组干部完成工作任务“讲条件”。个别村组干部,对上级和政府布置的工作拈轻怕重、趣利避害,有名有利的就争,莫得搞头的就推,把完成工作任务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
整治村组干部在财务收支上“雁拔毛”。个别村组干部私心较重,往往最简单的一盒烟一顿饭的开销,都要在村组财务上报账,深怕自己“巴堂”;还有的就直接虚列支出、重复报销,从中贪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