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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21-09-10 16:56阅读量:1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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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12月1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2 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党员干部常态学习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全面精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购买《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发放各支部作为必学科目。二是在公安内网开设学习专栏,建立学习教育微信群,推送“每日一记”知识链接。三是编印应知应会口袋书700余份,引导全警“随时学”“随地学”。

(2)关于“压力传导不够”的整改情况:科学制定学习计划,要求每人每天自学一小时,外出培训、抽调借调、出差办案、病假事假、临时请假人员,采取异地结对、网络补学等方式,确保学习效果。

(3)关于“逗硬落实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二是落实谈心谈话“五必谈”要求,组织填写《廉政档案》《问题自查表》,自查自纠自身问题。三是成立六个联系指导组,对各单位学习教育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上下同步,整体推进。

2.关于“从严管理公安队伍有差距”方面

(1)关于“保密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由分管局领导牵头,警务督察部门具体负责,对保密纪律不严问题进行排查核实,给予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

(2)关于“队伍管理松懈”的整改情况:一是由部门负责人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重申工作纪律,细化日常监督。二是由分管局领导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涉事人员作深刻检讨。

(3)关于“监督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由督察、警保部门牵头,对县局机关大院摩托车号牌悬挂及规范着装问题进行专项督察,责令相关单位召开会议,监督整改落实。

(4)关于“警示效果不好”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教育整顿,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代价》《黑白人生》等;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防止监管缺位,有效避免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将警纪警规作为年度学习计划和政治轮训重点内容,提升知敬畏、守底线的“红线”意识。

3.关于“交通管理工作有差距”方面

(1)关于“覆盖面尚有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乡镇交管站、农村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和督察;二是根据城区交通流量情况动态调整警力,向学校周边、商贸集市等重点路段及上放学、上下班等重点时段倾斜;三是常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城郊结合部乱停乱放、重点街道路面逆行、酒驾醉驾等整治力度。

(2)关于“相互配合尚有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减量控大”、警保联治等工作,加大重点乡镇赶集、重要节假日的排堵保畅力度;二是召开交管业务专题培训会,进一步细化乡镇、交警、派出所的协同联动;三是组织应急、交运、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检查组,加强对乡镇的督导检查。

(3)关于“攻坚克难精神尚有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一、周三集中学习,强化交管、法制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召开客运车辆管理工作专题会,压实车辆安全检查、登记等工作责任。

4.关于“党员干部履职担当有差距”方面

(1)关于“高科技设备运用不够”的整改情况:争取资金支持,为执法办案警种配备警用无人机等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的新设备、新装备,实施科技强警战略。

(2)关于“场所监管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行业场所监管规定,细化落实辖区场所具体监管责任,确保行业场所治安秩序良好。

(3)关于“部分案件办理超时限”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对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予以记分处理。二是开展办案程序规定、接处警处置规范等学习培训,提升办案水平。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转变仍然不彻底”方面

(1)关于“一些所队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巴中市公安局接处警管理规定》,开展接处警专题培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二是针对队伍慵懒散、推诿扯皮、纪律松弛、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效率低下等问题,责令相关所队负责人、相关人员作个人问题检视报告,限期整改落实。

(2)关于“一些所队‘四风’整治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精文减会”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制发《关于落实精文减会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的通知》。三是制发《“机关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精文减会不彻底”问题列入重点整治范畴。

(3)关于“一些所队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一、周三等集中学习,强化交通管理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人员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勤执法手势、语言进行规范化训练。

2.关于“规范执法有差距”方面

(1)关于“案件办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深层原因,以案促改;二是开展向先进看齐、向标杆对齐的“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

(2)关于“不注重办案细节”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警情案件大评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记分、责令检讨处理。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办案水平。

(3)关于“交通处罚不够严谨”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在交通处罚中出现问题的民辅警进行约谈,并责令作深刻检讨;二是加大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避免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力度不够”方面

(1)关于“一些资金支付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对标销号。二是逐一核查相关单据,严格实行直接支付、对公账号支付。

(2)关于“一些现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停止现金支付,要求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或网银转账,规范现金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3)关于“一些职工借用公款未及时归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银行沟通衔接,协商提高民警公务卡额度。二是严格时间要求,督促民警出差后及时报账。

(4)关于“一些非税收入未按时上缴”的整改情况:对相关单位领取的非税收据进行了清理核对,及时进行上缴入库。

(5)关于“一些物资未实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已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人整改到位。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6)关于“一些工会会费未按标准收取”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工会会费收取要求,结合干部职工工资比例进行收取,坚决杜绝按人头平均收取工会会费情况。

4.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相关单位将与标准不相符合的费用进行清理、整改。二是要求相关单位对报账费用出据情况说明,由财务部门逐一调查核实。三是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5.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新购置而未登记的固定资产立即登记,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对该报废的电脑、打印机等资产,履行报废手续,并从资产管理系统中核销。二是拟聘请专业公司,对该折旧的房屋、车辆等资产进行折旧,并更新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 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部分支部抓党建工作不具体,对党建工作自查、整改、汇报不切实际”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年党建工作要点,每月开展重点工作提示,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对年度党建自查情况及问题整改进行再次核实,对相似、不实或不切实际的,责令相关党支部迅速自查并整改落实。

(2)关于“一些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不认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培训会,提升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二是于1月下旬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大会,听取部分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开展评议考核工作。

2.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有所弱化”方面

(1)关于“党员台账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对现有党员档案进行清理核对,下发补档通知,对纸质档案进行补充。二是党管系统信息不符情况,按照相关要求迅速上报组织部门,及时录入党管系统。确保网络系统、纸质档案、实际情况“三合一”。

(2)关于“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直工委换届选举文件批复,通知三年内未按期换届的党支部按规定进行换届选举。二是结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22个模板下发党支部,指导换届工作。

(3)关于“党员会议不严谨”的整改情况:开展相关党务培训,制定《党支部手册使用规范》,重点对党支部手册中的会议记录进行规范。

(4)关于“党费收缴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按2021年最新工资标准,对全局党员2021年应缴纳党费的标准进行重新核算。二是对长期借调外出人员,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到借调单位。三是对单位内部借调人员按工作地,明确参加组织生活会所在党支部。

3.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方面

(1)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常态检查内容。二是由机关党委、政工、纪检部门牵头,对党建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察。三是向直工委请示,撤销交警大队党总支,将下设的“机关支部”“巡逻支部”合并为“中共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支部委员会”。

(2)关于“个别单位会议记录不真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会议流程;二是对“表态类”议题,明确不同的表态意见和表决的结果;三是对“学习、活动类”,作简要小结等。

(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逗硬”的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对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4)关于“组织生活会自我剖析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二是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巡察整改、警示教育,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和身边先进典型,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三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循“团结—批评—团结”原则,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面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27-7236009;邮政邮箱: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北街54号;电子邮箱:11390125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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