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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镇:“四强化”推进社会满意度测评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7-08-25 17:30阅读量: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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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火炬镇党委政府坚持“四强化”,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推进会精神。

强化亲民意识。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基础,是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要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高度信赖,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首先就要强化亲民意识;要深入农村、基层和千家万户,与群众打成一片,与群众同心同德共甘苦,做群众的知情人和知心人,获得感情上的沟通、理解和支持;党和政府的所有工作,必须紧密围绕服务人民这个基础开展,“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强化担当意识。当官必为民作主,碌碌无为必遭弃。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明大义,要深知肩上担子的重量,敢于担当、勇于纠错、善于工作;要做人民群众的带头人、解难人、保护人和正当权益维护人。

强化责任意识。能否履职尽责,是检验各级干部执政行政效果的试金石。在其位必谋其政,谋其政必尽其责,尽其责必善其果,从事公务必须把履职尽责挺在前面。坚决杜绝“占着茅坑不拉屎”、“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现象发生。

强化工作实绩。要把突出工作实效和工作实绩,作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把清正廉洁、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作为评价好干部的重要标准来落实;要把庸俗贪占、不干事、乱作为甚至干糟事作为惩治的重点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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