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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纪委 巴中市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8-06-15 09:39阅读量:1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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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通江县三合乡马三垭村党支部书记王敏、村主任王本贵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的问题。2014年,在马三垭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过程中,王敏、王本贵利用职务便利为项目承建商提供帮助,并分别收受其所送现金0.2万元,均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5月,王敏、王本贵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二、平昌县涵水镇枣坪村原党支部书记郝异清、原村主任郭正科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的问题。2017年2月,郝异清、郭正科决定以白条入账的方式,在村级运行经费中违规给村四职干部发放交通、电话费补助共计4800元,郝异清、郭正科分别领取1200元。2018年5月,郝异清、郭正科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追缴。

三、巴州区蚕种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李向东,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曹建华,党支部委员、会计苟洪波,工作人员张春华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的问题。2016年5月至12月,巴州区蚕种场先后以装修、租车等名义共编造虚假合同7份,套取单位工作经费合计11.4139万元。2016年12月底,李向东、曹建华、苟洪波、张春华4人按之前商议决定,从上述套取的工作经费中以发放交通和电话费补助等名义,每人领取补助1.2万元共计4.8万元。2017年11月,李向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曹建华、苟洪波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春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以上问题的发生再次说明加强作风建设绝不能有丝毫懈怠、片刻停顿的想法,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打、高压的态势巩固已取得的阶段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和驻外办事处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要严格落实“端午”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发现或信访举报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以及媒体网站反映的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纪委监委。“端午”假期结束后,请各区县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于6月19日下午17点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紧盯“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工作简要情况报市纪委监委(径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举报电话:0827-12388

举报网址:http://sichuan.12388.gov.cn/bazho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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