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通江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原主任崔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参加会议之机公款旅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套取项目资金、业务经费用于单位违规接待开支和私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现金,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崔健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通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崔健开除党籍处分;县监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