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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7-11-03 10:52阅读量:1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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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2017113日开始,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澌波乡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30天。

本次巡察的主要对象:澌波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党员干部。

巡察期间,巡察组的主要任务是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

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巡察主要受理反映上述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诉求类信访问题,按照规定由澌波乡党委和信访部门处理。县委巡察组设立信访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欢迎了解情况的党员、干部、群众如实向县委巡察组反映问题。

信访举报箱:设在澌波乡便民服务中心大门口

举报手机号:18282734629

举报电子邮箱:18282734629@163.com

巡察组电话接听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24小时接受短信和电子邮箱举报。

 

 

                中共通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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