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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四措并举”加强医疗机构药械集中采购监管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4-07-29 17:11阅读量: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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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疗机构药械采购行为,防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县卫生局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械集中采购监管。

强化政策培训。举办全县药械集中采购培训会,学习全省药械集中采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医疗机构实际,开展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药械工作人员专项培训。

规范采购程序。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常用挂网药和县级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必须按规定集中上网采购,严格控制基层常用低价药自主采购范围。实行阳光积分管理。

合理控制药价。严格执行基层常用低价药品价格标准,西药和中成药日均费用分别不超过3元、5元;合理控制常用挂网药品价格,做好虚高价格药品二次议价调查摸底,统一组织医药代表公开议价,降低药品不合理利润。

严格考核监督。将医疗机构药械集中采购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通过药品招标采购平台适时监督医疗机构药械采购行为,不定期开展医疗机构药械采购现场巡查,防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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