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口镇纪委认真履职,多措并举,切实加大对扶贫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制定责任追究机制。洪口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镇里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洪口镇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对扶贫工作追责问责情形、追责问责方式、追责问责程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并由镇纪委书记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村居支书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上述两个文件进行系统学习,使大家人人明白,个个知晓。
落实责任主体机制。为切实把扶贫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我镇将所有扶贫任务的责任人为追责问责范围。对未按要求对建档立卡农户精准识别的;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安排不精准的;未按要求进行走访,走访次数不达要求的;未按要求填写帮扶手册,出现填写不规范或事实差距明显的;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手机APP系统信息录入的等多个方面之一的实行追责问责。
健全督查监管机制。明确镇纪委为扶贫工作追责问责实施主体,建立健全镇村社三级联动监管网络,设立扶贫工作举报箱及举报电话,并由镇纪委会同党政办、扶贫办对扶贫工作进行不定期地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当场纠正或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扶贫工作一步一个脚印,落地深根,开花结果。(杨 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