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县司法局要求司法行政干部作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必须当好“五员”,认真履行法制副校长职责。
当好指导员。把普法过程中积累的工作经验,用来指导学校开展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协助学校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机制,每周指导学生带一具体法条到家庭。
当好协调员。配合学校协调解决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问题;经常举办法制讲座、骨干师资培训等法制教育活动,开展学法用法辅导。
当好示范员。作为兼职法制副校长,要学好法律知识,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学生,每月指导教职员工、学生主办好一期法制宣传板报,当好示范员。
当好信息员。要及时发现和收集学法用法先进典型经验,认真总结推广,并积极向上级普法机关提供学校开展工作的进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
当好辅导员。结合当前形势、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学生的思想状况,认真收集资料,编写普法教材,组织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每季度上一次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