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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在基层单位设立纪检监察员
来源:朱玉日期:2016-01-15 09:10阅读量: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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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促进内部监督关口前移,有效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行为,确保“两个责任”真落地、全覆盖通江县林业局结合近年来林业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林政执法、行政审批、林权改革、资源管理等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首批在2个直属单位和9个国有林场设立纪检监察员已经全部到位履职。

严格组织考察,确保素质过硬。在纪检监察员的选任上,做到严格把关,坚持在政治思想过硬、党性法纪意识较强、素质办事公道正派、工作作风务实和敢于碰硬较真的党员干部中选拔,按所在单位班子成员配备用。具体产生办法是由局纪委考察提名,党委审定任命,并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工作实效。纪检监察触角下延到基层,有效避免了纪律监督“盲区”,不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而且纪检监察员的监督责任和岗位责更加明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充当好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宣传教育的“广播站”、扯袖拍肩的“多嘴婆”、定时鸣响的“警钟”、查验病菌的“显微镜”、正风肃纪的“助推器”,以保证教育管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加强督促指导,提升业务能力。纪检监察员在所在单位和局纪委双重领导开展工作,局纪委、监察室负责协调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业务指导和实绩考,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汇报交流研究布置相关工作,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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