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执法局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抓常,让全局党员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廉政风控关口前移,推进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化。
常态谈话提醒。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群众信访举报,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违规问题,通过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提醒、警示,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今年以来,局纪检组对2个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谈话,对5名轻微违纪违规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任前廉政谈话。会同局人事股强化任前谈话制度,做到逢提必谈。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强调任职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去年以来,对公招的8名干部全部进行了岗前廉政谈话。
定期警示谈话。实行中层干部定期警示谈话制度,结合重要节假日、典型案例通报对全局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警示谈话。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向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适时回访谈话。结合实际,局内部对下属单位开展的专项巡察,局纪检组对照发现的3个问题及整改内容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回访谈话,进一步了解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人吸取教训、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局纪检组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市行政执法协作大队等2个单位中层干部进行了回访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