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纪律,坚决刹住党员干部收受礼金礼品的不正之风,为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我局围绕节庆期间,有针对性开展提醒教育,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做到“五禁止”。
严禁用公款赠送礼金礼品。
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
严禁在公务活动中索要或暗示对方赠送礼金礼品。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健身和旅游等活动。
严禁默许、授意、纵容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送礼金礼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