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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打出组合拳 严肃干部工作纪律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7-11-12 16:11阅读量: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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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近日,巴中市通江县抽调组织、编办、监察、人社、财政等单位人员,成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不良贷款专项督查小组,开展“吃空饷”“借用人员”“在编不在岗”“不良贷款记录”专项督查,重拳出击,进一步严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作风和人员管理。

开展“吃空饷”清理,让“偷油者”无处遁形。通过查编制台账、查考勤表、查工资表、个别谈话走访调查、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集中核查“吃空饷”情况。对核实的“吃空饷”人员,根据不同离岗原因和工作年限,对“吃空饷”者采取限期返回岗位、本人提出辞职、组织予以辞退、办理提前退休、办理病退手续和解除聘用合同等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公务员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且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开展“借用人员”清理,让“离队者”回归正轨。重点对各级各部门借调的人员、跟班学习的人员、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抽调参与阶段性中心工作和挂职锻炼的人员进行清理。督查小组在摸清全县借用人员底子的基础上,对各单位上报的统计材料认真审核,及时进行公示。对确因工作需要抽调、借用的,需经组织部门、乡镇党委、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应借用手续,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将借用人员返还原单位,抽调、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对未办理借调手续的,进行全面清理、清退。

开展“在编不在岗”清理,让“好闲者”原形毕露。根据实际情况,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分类,区别对待。对于停薪留职、离岗创业逾期未归人员的,按文件规定重新办理相关离岗创业手续。对于借调人员,由调入单位出面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完善借调手续。对于清理出来的在编不岗人员,坚决执行《关于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理意见》相关规定,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理结果和不在岗期间工资等福利待遇扣发项目、天数、金额等详细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限期到岗到位。

开展“不良贷款记录”清理,让“失信者”红脸出汗。对金融机构已经核实确属公职人员贷款后产生的不良情况,及时将详细情况反馈给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金融失信的具体表现、惩戒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公示曝光力度,将不良贷款借款人纳入“老赖”榜进行公布。将公职人员信用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考察提拔、晋职晋级等方面,努力形成惩治失信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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