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扶贫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把 “五道关口”,推进标本兼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筑牢拒腐防线,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监管。
严把集中支付关。坚持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封闭运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工程类项目资金全部实行集中支付,由财政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扶贫项目启动时,经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后,实行资金预拨制度,预拨比例与合同约定或项目具体情况统一。到户补助资金通过银行“一卡通”兑现到农民个人账户。
严把质量保证关。项目实施必须按合同或协议依法依程序运作,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关。按财政扶贫资金总额的10%暂留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一年后,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递交结算审计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财政部门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严把公示公告关。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负责,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方式,通过门户网站、村务公开栏、项目竣工牌或召开村民大会将本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严把监督检查关。按照“领导包片、股室包点”的原则,出台了《通江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联系制度》。包点股室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乡镇财政所开展扶贫资金及其它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负监管责任;包片领导负责安排和督促分管股室到挂联乡镇财政所开展工作,统筹组织分管股室片区内联查联审、交叉检查,负领导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初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联包责任监管合力。
严把责任追究关。对管理不到位、达不到绩效目标的,建立统一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并视情况暂停、追回或者扣减财政拨款。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一律严格追责。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嫌挪用、贪污、私分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