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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如何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5-05-14 02:32阅读量:2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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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党员干部

的违纪违规行为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范围

纪检机关受理范围。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以下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监察机关不予受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3、对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4、对其他不属于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如:土地纠纷、林权纠纷等问题。

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主要依据

《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

三、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般程序

主要流程为:受理→登记→呈报阅批→办理→办结审结→反馈→反映情况→统计分析→立卷归档。

在反馈程序中,是指按照程序处理后,由承办单位酌情给举报人以回音、说明有关情况、答复有关问题、告知办理情况。

四、纪检机关对检举、控告的分级管理

1)乡镇纪委负责对乡镇党委所属的各党总支、支部信访举报的调查;县纪委负责对乡镇党委、县级机关各党组织信访举报的调查。

2)对一般党员(工人、农民、学生中的党员等)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由该党员所在的党组织或纪律检查机关调查处理。

3)对于不是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成员的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哪一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问题,就由哪一级党委或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检查处理。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五、监察机关对控告、检举的分级管理

1)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

2)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3)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4)县监察局负责受理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及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控告、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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