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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巴中】通江县:现场宣布处分决定 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8-01-24 15:26阅读量: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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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兴隆乡开展现场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

“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公正廉洁履职,以身示范率先垂范,守纪守法不越红线,以规办事公平公正,以民为本促进发展。”1月18日,通江县纪委常委景丽华率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前往兴隆乡人民政府、诺江镇何家场村召开党员大会,对违反党纪的3名村干部宣布处分决定,同时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

“我完全接受县纪委给我的处分,感谢组织没有一棍子将我打死,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兴隆乡潮渔村支部书记杨继发得知自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表示一定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并接受全体党员监督。

“我愧对组织重托,愧对全村党员干部信任,愧对父老乡亲的支持,一定主动承担责任。”诺江镇何家场村两名村干部也对处分决定深表诚服,并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深刻反省,表达了改正错误的决心。

“作为组织的好苗子,一定要吃透把好党员标准,绝不能因为不吃白不吃的想法走上错误的道路。”何家场村老党员王俊爵严肃告诫该村两名干部,既要诚恳接受处分教训,放下思想包袱;又要知错就改,主动担责,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搞好村里发展。与会党员干部也纷纷表示,自己深受警醒和教育。

“克制欲望是党员干部修身立业的基础,违纪与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职务犯罪得不偿失悔恨终生。”现场宣布违纪人员处分决定后,审理室工作人员、转隶干部围绕“坚守法纪底线,保障平安人生”话题,结合被处分人员和本县发生的同类典型案例,认真剖析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根源,违纪与违法犯罪的关系及违纪违法的危害,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今年以来,通江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坚持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常态化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10场次,共有873名基层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为基层党员干部筑牢廉洁自律“防护墙”打下了基础。(撰稿:黄英    蹇孔明  审核:李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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