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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授牌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9-02-21 11:05阅读量: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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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授牌

新增监督、调查、处置三项监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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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名称变更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新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行纪律检查职责的同时,新增监督、调查、处置三项监察职责。219日,我市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为20个市级派驻纪检监察组授牌,这也标志着我市深化派驻监督进入了全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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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机构数量和结构与原派驻纪检组监督架构保持一致,结合市级机构改革对监督范围进行微调。对市委保密机要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7个有撤并和新增的涉改单位进行了分组调整和安排,对4个驻在部门涉改名称改变的相应进行更名,并将各民主党派市级机关监察对象纳入了监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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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相对原来单纯履行纪律检查职责,增加了监督、调查、处置三项监察职责,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根据规定,派驻机构是市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赋予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监察权限提出了相关明确要求,比如,派驻机构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报请市监委决定管辖。对相关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和问责决定,对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等。

市纪委监委将根据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配套健全派驻机构调查措施使用、审核审批程序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协调等制度机制。(巴中日报 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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