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陈贵平主持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马良省,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黄欢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中共通江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的通知》;通报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情况以及2019年以来“破伞打网”工作情况;组织学习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方法》《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及核查工作操作规程》《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的意见》;审定了《中共通江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
陈贵平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反腐败协调是落实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需要、是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的客观需要,各成员单位要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正确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个别成员单位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工作职责认识模糊、思想认识出现偏差、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缺乏“一盘棋”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整体推进。
要切实提高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整体水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聚焦工作重点,夯实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树立反腐败协调工作权威,努力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效果。
马良省就相关工作讲了具体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