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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乡:五举措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4-05-22 17:35阅读量: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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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协同开展,建立横纵交错的组织体系。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契机,坚持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乡、村纪检干部与财政所干部全程落实,人大副主席及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及时对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布署。

二是号召动员,提升党员干部的认知水平。召开全乡党员干部动员大会及群众代表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具体内涵和实际意义,重点在为民服务意识方面、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党务政务公开方面、便民服务工作方面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评价,加强了全乡党员干部对“评价”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三是积极配合,强化对群众舆论宣传引导。通过举办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巡展,利用逢场日集中宣传,发放《廉政知识宣传清单》、《便民服务项目宣传单》、“群众监督卡”、“干部明白卡”、“座机提示卡”等方式,将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从机关单位延伸到乡村、学校、医院和项目工地等领域。

四是围绕重点,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乡党员干部要围绕“群众满意”这一本质要求和“社会评价”这一工作重点,立足为民服务本职理念,加强工作纪律,改变服务作风,抓好窗口服务,严肃党务政务公开等,抓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

五是严肃问责,深化社会评价工作成效。在社会评价期间,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将电话转移到自己手机上,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应急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将群众对各村(社)党风廉政建设评价结果纳入到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综合排名最后三位的村(社)进行跟踪督导,取消其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对处于最后一位的村(社),还将对书记、主任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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