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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江镇:坚持群众参与 提升办案质量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4-09-16 16:42阅读量: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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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办案水平,让群众信服办案结论,2014年以来,诺江镇纪委始终坚持“群众提供线索、群众参与取证、群众评判结果”,纪委各类信访案件的办理在实现息访息诉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群众提供线索。“人民是一切力量的源泉”,群众举报依然是捕捉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为拓宽反腐道路,充分鼓励、调动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镇纪委分别设标语11幅,展板3个、印制画册3000份、举办文艺节目6场,以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截止目前为止,接收举报信件18封,电话43个、短信28条以及现场举报7次。

群众参与取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做好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人难、取证难,是办案中经常遇到的难题。为打破这一瓶颈,镇纪委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以拉家常、摆龙门阵、主动上门询问、旁敲侧击等多种方式深入案件,摸清真相,有效降低了办案难度。迄今,通过群众参与取证,办理案件7宗,其中疑难案件2宗。

群众评判结果。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检验实践正确与否的重要标准”。为信服群众,镇纪委坚持把群众特别是案件举报人、原告及相关当事人是否满意作为结案质量的标准。如在办理“某村支部书记被群众检举一案”时,镇纪委决定阳光办案,集举报人、原告、被告、相关当事人及该村党员、群众代表共计37人于一堂,公开审理,当堂对质。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大大提高群众对纪检工作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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