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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溪乡:“三大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5-07-08 10:52阅读量: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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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溪乡党委多措并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牢把“三大抓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抓队伍,强素质。一是健全机构。成立董溪乡党风廉政建设小组和项目资金审核小组,各村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村务监督小组、“三农”服务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考评工作中心等工作机构。划拨专项资金,添置办公设备,确保软硬件设施同步跟进,不断改善乡纪委执纪办案条件。二是明确责任。制订下发《董溪乡关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董溪乡加强纪委能力建设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对党风廉政建设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得住、管得好。三是注重培训。利用班子会、机关干部职工会、乡村干部会,组织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

抓制度,促规范。一是以制度管“人”。制订董溪乡乡村干部工作考评制度,覆盖教育卫计、项目工作、信访维稳、土地管理、乡村党建、社保补贴、安全保障等内容,逐项建立工作档案。对重点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对未能推进工作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问责。结合“三严三实”专项活动,在乡、村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二是以制度管“事”。建立健全《董溪乡党政领导议事规则》,规范党委会、政府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做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同时,不断完善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等议事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三是以制度管“钱”。完善《董溪乡党政机关财务审批制度》、《董溪乡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财务审批,强化资金管理,合理安排支出,确保机关财务正常运转。同时,建立《董溪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董溪乡村级财务审批制度》等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各村财务收支票据,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开支坚决不予入账,对手续不完整票据进行纠正、责令退回。

抓服务,建平台。一是增设服务窗口。按照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建好建强原有便民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在7个村设立便民服务站,在土地流转、证照办理、纠纷调处、法律咨询等方面为群众提供服务。二是拓展服务内容。积极贯彻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种粮直补、退耕还林、新农合、农村小额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为群众创办实体、建立产业基地等提供土地信息、资金信贷、技术指导、产业培育等各项服务。同时为外出农民务工创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劳务输出法律援助等服务。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各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严肃工作纪律;设置工作牌、监督牌,公布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对特殊群体实行上门服务,积极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展示董溪党员干部的新形象新风貌。(袁涛 赵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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