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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四川】通江县:建立村(社区)干部阳光用权机制 防控履职风险
来源:四川纪检监察网日期:2017-07-07 10:04阅读量: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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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通江县坚持关口前移延伸监督触角,紧盯“微权力”运行不规范、不公开等问题,在沙溪镇等8个乡镇试点推进村(社区)阳光用权机制建设,进一步明晰村(社区)“两委”干部权责,切实加强了对村(社区)干部的廉洁履职风险防控。

厘权法制化管理等级化

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依法对村(社区)“两委”职权的9个大类事项进行了清理。针对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村民小组长及群团岗位特点,将每项权力分解授权到具体岗位,强化权力制衡。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相互查、集中议、组织审等方式,对村(社区)“两委”岗位廉政风险点位进行地毯式清查,排查廉政风险点位55个,并进行了廉政风险定级。同时,由乡镇纪委分村(社区)分干部建立微权力管控登记台账,并制作牌匾上墙公开,并针对岗位廉政风险的一般表现形式,用浅显易懂的顺口溜和漫画表现的方式将其形象化,连同惠民政策一并公开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履权清单化防控责任化

分岗位职责,分别制定村(社区)“两委”岗位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认领清单,完善了村(社区)级财务管理、村民自治、项目工程、“一事一议”资金管理等制度,明确防控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一一制定责任清单,实行集中公开认领和当场“签字背书”。同时,细化防控措施,按照每个廉政风险点位不少于2条防控措施的要求,逐一制定细化防控措施,并在村(社区)“两委”办公室张墙公布,时时打好“预防针”。

监权规范化测评分值化

围绕规范权力流程,编制权力流程细节图,明确每个环节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并在村(社区)进行公示,让群众在监督权力运行的同时,能找对人、找得到人,不跑冤枉路。采取日常监管、乡镇“纪检门诊”巡诊监管等方式,定期对村(社区)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实行倒扣分的方式,对村(社区)干部履责履职情况进行评分,并以此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大对村(社区)干部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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