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公告
2004年,为配合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专项治理,省纪委监察厅对外公布了廉政账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根据需要,大部分设立了廉政账户。廉政账户在一定历史时期,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廉政账户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决定,从2016年7月15日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廉政
时间:2016-07-1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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