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纪委办公室关于重申五一、端午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中共巴中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重申五一、端午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纪律检查专员)、监察室(科),巴中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为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刚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不正之风反弹,现就五一、端午期间相关作风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接受可能影
时间:2016-04-29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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