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通报4起典型案件
1、通江县板桥口乡大忠岭村党支部书记金远洋,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损害了群众利益。2014年10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金远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通江县文胜乡农业服务站工作人员付长美,在兑现公益林补助资金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了群众利益。2014年10月22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付长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通江县文胜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时间:2014-10-3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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